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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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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启刚同志以生命践行使命,将公平正义写进了自己的人生。不管岗位怎么变换,他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1

滕启刚工作在市区,却在普通的乡下小院过日子。家中找不出一件奢侈品,他穿儿子小了的衣服,攒下瓦匠、木匠、电工等上百件各式工具,自己动手打家俱、修房顶、烧大灶、刷院墙,拿着工具箱带着妻子到千山法庭装修立案大厅。

妻子因改制提前下岗,滕启刚不去找关系,鼓励妻子贩卖小菜自力更生。在生活中,滕启刚心怀大爱、侠骨柔肠,多年来,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会主动伸出援手。他悉心照料受性侵少女,勇救落水群众,帮助患癌邻居重拾生活信心,给身边残障村民送去温暖……他一点一滴地浇灌着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让雷锋精神开枝散叶。

滕启刚同志生前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他去世后,先后被追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双百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2

通过学习滕启刚的先进事迹,我认识到他在完成职业所赋予的职责与使命中,肩负起了作为法官应有的担当。我深刻体会到向英模学习必须要落实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冲锋阵地,接到案件,他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查清案件事实。我要学习他对案件的“较真”,对真相的执着追求。

见贤思齐、奋发努力。我要向先进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身处行政岗位,要以“螺丝钉”的精神,沉下心,耐得住寂寞,把忠诚担当镌刻进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将默默奉献书写在平凡岗位里,以扎实可靠的作风,以奋斗拼搏的姿态,主动投身到辽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3

“1958件”,这是滕启刚扎根基层三十年,审理的带案件号的案件数量。

从数量讲,在法院系统不算突出。“实际远远不止这些,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调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鞍山市千山法院院长金峰感叹,“读老滕留下的文字,他调解和审结的每一个案件,都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就像他说的那样: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千山法庭是千山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管辖18个村,滕启刚的法官生涯有近三分之一时间在这个偏远的农村法庭度过。

“清官难断家务事”,农村的案子断起来更难。,滕启刚初到千山法庭,就遇到一个极难的怪案。

千山镇谷首峪村的张大妈突然发现,自己老伴儿的坟头突然多了一个坟尖!下错葬、埋错坟,这在农村犯了大忌。张大妈立即跑到刚办过白事的老王家,问他家大儿子:“是不是把你老娘的骨灰埋到我家的坟里啦?”王家大儿子不承认,两家发生激烈争吵,最后闹到滕启刚那里,张大妈坚决要求王家迁坟并赔偿损失。

滕启刚也很挠头,一无法规遵循,二无判例参考。如果立案判决,结果必然应了农村那句老话:一个官司三代仇。滕启刚讲亲情、论孝道,“你要是把自己亲妈的骨灰永远寄存在别人家的坟里,你得多混啊!”一番话扎进了王家大儿子的心窝。王家大儿子其实早知道错了,但不知如何是好才矢口否认。最后,王家赔礼迁坟,张家原谅如初。

每完成一个案子,滕启刚都会在工作日记中详尽记述,总结提升。滕启刚发现,许多事儿不是差钱,就差一句话,就差一个态度,法官应该多做一点工作,多费一些口舌,“得有耐性做好调解。”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4

爱憎分明、侠骨柔肠,这一点滕启刚的妻子李淑华感受最深。

有一天,滕启刚回家闷闷不乐。妻子追问,他不说,问急了,他愤怒道:“谁家的孩子谁不疼,可惜了这个小女孩。”原来,那天他开庭审理一起性侵案件,遇到一个泪流满面的父亲,哭诉女儿被工友性侵的事,可怜那个女孩在15岁花季逢此厄运!滕启刚去了工地宿舍,环境很恶劣。滕启刚想把孩子接回家照顾一段时间,看妻子态度不明朗,就把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先安置在亲属家。两个月后,在大家的鼓励下,小女孩逐渐走出阴影,临走时跪谢滕爸爸。

生命无常,生活不易。曾经有一名癌症患者张雪(化名)把滕启刚当成生活的“一束光”,把给他送生日蛋糕作为自己活着的目标。

那是十几年前,张雪的丈夫出轨执意离婚。张雪无力挽留婚姻,又未能争得小女儿的抚养权,情绪极度低落,后查出患有胃癌。同在一个堡子生活的滕启刚得知后,便主动上门开导她,帮她寻医问药,鼓励她重拾生活的信心。一晃9年过去了,张雪送来了9个生日蛋糕,她以这种方式来告诉他,她活得很好。

在成为法官前,滕启刚是一名人民教师。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金永伟回忆说,滕启刚曾是他的小学班主任。那时,滕老师经常把他们几个“差生”叫到家里义务补课,经常给他们讲做人的道理。后来,金永伟发奋学习,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

多年来,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会伸出援手。

6月的一天,滕启刚在公园湖边散步,听到人群中发出呼救声,循声望去,离岸20余米处,有一女子溺水。他的水性并不好,但他一句话没说,甩掉鞋子跳下水救人。女子得救了,目击群众和赶到场的警察、医护人员不断追问滕启刚的名字,他只说了句,“共产党员没有见死不救的!”坚决不说自己的名字。

今年年初,在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滕启刚代表老法官向3位新任员额法官提出寄语:“你们要接受人民的重托,担当使命,铿锵前行,在案牍之劳形中独守高洁,在丝竹之乱耳中坚守内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在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滕启刚的法官助理傅兴正是那3名新任员额法官之一。“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傅兴说,她会永远记得滕启刚,记得他的叮嘱。

在滕启刚眼中,他是一棵小草,法院是养育他的大地。他热爱为之奋斗了一辈子的法院,当妻子劝他,还有两年就退休了,别那么硬扛时,他动情地说:“我爱她,就和爱你一样。”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百姓恳切的诉求和期待,就是激励我不断前进的初心动力,百姓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继续努力的深厚底气。”今年5月,记者采访这位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的老典型时,滕启刚动情地说。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5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深入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把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生动教材,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对照英模,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市法院机关各支部,各基层法院积极跟进,全市法院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汇聚起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司法正能量。12月20日,沈阳中院积极组织两级法院干警观看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联合举办的“辽宁时代楷模”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市法院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干警一致认为滕启刚同志的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报告者生动阐释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忠诚本色、担当魄力、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勾勒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努力担当作为,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并将“学习时代楷模”与“践行司法为民”有机统一,用忠诚铸法魂、用担当践初心,以高质量审执工作表达对滕启刚同志的敬意。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6

作为法院干警,要像滕启刚同志那样服务群众、忠诚组织、执著事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的干事激情、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我将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认真恪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通过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高法院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满意度。

事有千件,贵在实干。要使滕启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就一定要以滕启刚精神为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联系工作实际,联系生活实际,切实做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做法治道路上的“燃灯者”。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整合社会资源,以我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7

6月4日,滕启刚同志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办公室里,他的“老搭档”——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仿佛他从没离开,在等着他回来。

滕启刚曾说,他审过的案子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案子再多也没关系,只要怀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义的决心,一件一件把它们办完,定会为百姓带来朗朗光照。

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干得有模有样、风生水起。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比热爱。他是一个有激情的人,工作起来风风火火,废寝忘食,不顾一切。他是一个有情感的人,以群众苦为苦,力求实质性解决问题;对同事,肝胆相照,如兄长般关爱;对后辈,春风化雨,像老师一样督促进步。他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热爱生活,热爱劳动,持家有道。

滕启刚生前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这个数字在法院里未必很突出。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资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加强学习”是他提到最多的词儿。

滕启刚调解有“三不原则”:不违反法律、不违背事实、不违背良心。他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来讲述,运用传统文化启发人、乡土人情感染人、现身说法教育人、以案释法震慑人,他把当事人的案子都当作自己的案子来办。

滕启刚也有受气的时候,每当他自己受委屈时,他都会说:“群众打官司很不容易,你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当事人打官司的痛处。”他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机会。坚持有案必立,着力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三不”问题。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8

,在全省法院系统“五个一百”活动中,他一人分获“百名基层尖兵”和“百名办案能手”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在锦州市举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新时代先进政法干警(单位)事迹报告会上,他作为锦州两级法院唯一的代表作事迹报告,讲述自己甘愿扎根基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心路历程。

他叫陈烈,锦州凌海市人民法院石山人民法庭法官。下面讲述的,就是关于他的平常小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警车传出悠扬的乐曲,车窗洒进秋日午后乡村特有的阳光,陈烈愉悦地说:“这次去应该能调解成功。”警车颠簸了一下,随行的书记员嘟囔起来:“咋总下乡啊?为什么不能让当事人去庭里?”陈法官看了看那张年轻的脸:“回庭里我们再说,快到了。”

“陈法官,来了。快进屋里坐!”一个黑瘦的老头正弯着腰走过来。“老哥,这几天身体咋样?腰还疼不?”陈法官一边说着,一边熟稔地走进屋里,他蹲在墙边,一遍又一遍摸着那道裂缝:“老哥,这缝儿裂了这么久,该合上了。”说完,陈法官转身走出农家低矮的门,向不远处的一户人家走去。

几分钟后,他走进一个农舍:“马大哥,我刚从李哥那里过来。墙上那么一道大缝子,看着揪心,这觉都睡不安稳……咱睡在这样的房子里,心也不能踏实是不是?乡里乡亲的,咱将心比心啊!我前三次是现场勘定,村干部陪着调解。今天都是第九次来了,马哥你也心疼心疼我。我先听听你们的意见。”50多岁的农家老汉瓮声瓮气地说:“法官兄弟啊,我就是心里窝火,我春天平整土地维修过排水沟,那不是好事吗?这都八月份了,老李头儿家进水,还怨我?这过几年别人家房子塌了,也还得我修咋地?”

坐在一旁的年轻书记员忍不住小声插嘴:“那就去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你别说话,做好调解笔录。”陈法官嘴角始终挂着那招牌式的微笑,“马哥,前几次我都说了,咱找专业人士看了,也查了许多资料,这老李家房子进水,确实是咱修排水沟造成的。申请司法鉴定是您的权利,您可以去这样做,可是,马哥啊,老李的房子也就值个三四万,鉴定费就要16000元,咱花完鉴定费再花修房子的钱得三万多啊!算算这笔账,咱等于白花鉴定费啊!我看这样吧,马哥,你们出点钱给老李家修房子,省下鉴定费,大家都不吃亏。咱这一年的庄稼才出多少钱啊?”

老马终于说话了:“法官兄弟啊,大哥不懂法,但这是为大哥好,大哥懂,你去问问老李,看看他啥心情。”这样一来二去,两个小时后,双方最终都同意调解,握手言和,老哥俩儿也打开了心结,和好如初。

返程的乡间小路上,依然是那熟悉优美的旋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陈法官难掩喜悦,对书记员语重心长地说:“这里离咱们法庭40多里地,你让本来就有怨气的老百姓去庭里8、9次进行调解,他们不方便去,也不能去啊。像你说的如果直接鉴定后作判决,那一万多的鉴定费都够修房子了。咱基层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咱们多跑跑路,累点儿没关系,这样调解后,不但省了16000,墙上的缝儿合了,这当事人心里的缝儿也合了。”

从1998年陈烈进入凌海法院,就在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22年。

“基层法庭条件艰苦,可这陈烈在基层还干上瘾来了。”他的同学,也是法院的一名领导笑着说,言谈间是敬佩之情:“石山法庭距离市区开车30多分钟,要是堵车或者下乡再加上一个小时左右,乡间的小路可不那么好走啊!石山镇有许多石材厂经济繁荣,一些矛盾也随之而来。在这里能做好调解工作的法官,可真是不一般啊!”

陈烈只说,他喜欢法庭,给老百姓解决点问题便有成就感,觉得很满足。

多年的经验积累,让陈烈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背靠背调解方式,他善于从不同角度切入,“拉家常”似的给当事人分析利弊,让当事人敞开心扉、打开心结。近几年,陈烈每年审理案件达400多件,许多纠纷就地化解,调撤率达75%以上。

做滕启刚式的好法官,把为民情怀浸润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这是陈烈学习滕启刚事迹后的心灵感悟。

滕启刚总是平和地对待群众,始终致力于耐心调解和矛盾化解。而优秀法官的共通点,就是他们看似平凡,却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用情播撒爱的种子,传递爱的温暖。无论是繁华的都市里,还是乡间的小路上,他们用满腔热血镌刻正义,用无悔的青春铸就公平!努力让司法阳光照耀到更远的地方,温暖更多的心房!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9

滕启刚,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辽宁政法战线的杰出代表。他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满满的正能量、感人的好典型。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个岗位、每次审判,矢志追求公平正义。他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最重,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能调解的要尽量调解,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达68.9%。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近三年,主持审理的36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鞍山市千山区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他主动牵头负责调处中心工作,110件行政争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多年来,他累计审理案件1958件,无一违纪违法举报,无一冤假错案。生前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远信党爱党为党,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习他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直面问题,决不“绕道”,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_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敢于斗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滕启刚先进事迹材料心得篇10

基层法院如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很久以前,滕启刚就在一个个案件和司法服务中寻找答案。

坚持大胆受理、独立审判原则。在的一份汇报中,记者看到“畅通立案渠道,解决行政案件‘告状难’现象。”

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滕启刚坚持有案必立,着力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三不”问题。

案件是社会的“晴雨表”。在千山法庭工作期间,滕启刚发现辖区离婚案件逐年上升与征收补偿款之间有联系。为了防止村民被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滕启刚在处理离婚案件和下乡普法时将“前进一步是孤独”“后退一步是幸福”“不弃不离”几句话制成对联,挂在调解室中和巡回法庭的宣传架上,一点巧思反响良好,滕启刚倍感欣慰。

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因为善于做群众工作,每有重大接访任务,院领导总会想到滕启刚。在辽宁高院部署的某次接访任务中,18天里,滕启刚专攻“老户”,共解决30余起行政案件,并写下了万余字的接访经历,写出《如何解决城市征收补偿上访案件的一点认识》调研文章。

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7月,千山区法院与千山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彼时,千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集中管辖铁西、立山和海城辖区内行政争议案件。作为庭内唯一员额法官,、,滕启刚分别办理案件155件、161件,结案率均为100%,平均审理天数仅45天。在已经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滕启刚主动担当,负责牵头调处中心工作。

这是滕启刚去世前头疼了好几周的案件。李梅(化名)和郭力德(化名)是二婚重组家庭,有一处共有财产被当地政府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只有郭力德一人,李梅并不知情,后下发补偿款时被李梅发现。8月,调处中心受理了李梅要求确认某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郭力德补偿的协议书》无效一案。

立案后,滕启刚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补偿款672万余元。紧接着,滕启刚找到综合执法局了解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委托授权签订等情况。在调查之后,他发现综合执法局并未履行调查义务便签订协议。只要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就结了。然而,滕启刚认为,这起案件是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引起的,简单一判,案子能了结,家庭矛盾不能解决。于是,他将其家庭纠纷纳入案件的调解中,找到第三人郭力德与原告李梅儿子共同到法院调解此案,重新调整了补偿协议,原告与第三人也签订了调解协议。在解除冻结款时,滕启刚一并将征收补偿款为李梅和郭力德分配完毕,家庭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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