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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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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一种明心见性的行为。见到义、勇而为之。下面是小编为收集整理的2017见义勇为事迹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见义勇为事迹材料一

陈锋,今年29岁,大悟县新城镇人,参军两年于2003年退役,在20xx年元旦通过大悟县综治委组织的招聘,经考试合格参加了大悟县城区治安巡逻队工作至今。在巡逻队工作期间,该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保持一致,始终把“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的价值观树立在心中,思想上时时刻刻服从命令、严于律己,行动上身先士卒,保持带头模范作用,由于表现突出,先后任班长、教员、现在担任巡逻队副队长。20xx年荣获孝感市“百佳卫士”荣誉称号。

20xx年3月16日下午,在大悟城区汽车客运站路口,一辆运载沙发的货车突然起火自燃,熊熊燃烧的大火瞬间将货车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朝着前方的人流和车流冲去,车速越来越快,街上的行人纷纷逃散。?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协警陈锋同志巡逻至此,他驾驶鄂K3592警车果断冲到“火车”前方,将失控的货车及时挡停,避免一起重大的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湖北电视台》、《孝感电视台》、《孝感晚报》多家媒体相继刊登了他的先进事迹。

陈锋在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来临之际,勇于担当、临危不惧、果断处置。而当他说起当时行动时他是那么的坦然,他说:“绝不能让着火的货车冲向车流和人群,货车油箱载油量大,如果被大火引燃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我只要能挡住它,就能把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彻底消除”。

陈锋在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工作四年时间,严格按照“巡逻盘查规范”,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坚持对重点单位,易发案敏感区域做到“三不放过”,即:重点区域不放过,可疑人员不放过,可疑物品不放过。在此期间他带领队员收缴管制刀具50余把,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60余人,其中网上逃犯4人,行政拘留30余人,刑事拘留xx人,打掉两个盗窃团伙,收缴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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