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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更名嘉兴大学最新消息:教育部同意嘉兴学院更名进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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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全文内容如下: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浙政函〔2023〕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354;同时撤销嘉兴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嘉兴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3年11月30日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2月2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2023年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经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

考察和评议,拟向教育部申报浙江科技学院更名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嘉兴大学。

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

浙江有两所高校名列其中。根据公示内容,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

另据教育部网站,2019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关于支持嘉兴学院在建党百年之际创建嘉兴大学的建议”的建议,教育部表示,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已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关于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教育部表示,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要求,“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事项须先行列入规划。2019年7月5日,教育部组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中期调整(草案)进行评议。其中,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事项经高评委研究评议,同意调整纳入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下一步,将积极支持浙江省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大学”的设置标准,持续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完善办学条件,待学校各项条件成熟后正式提出申请,教育部部将按照高校设置工作程序予以办理。

关于将嘉兴学院列为省部共建高校

教育部答复称,目前,全国省部共建高校数量已超过部属高校数量,达到81所,其中浙江省已有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等6所省部共建高校。鉴于省部共建高校规模偏大,资源匹配不足,同时还存在着省部共建政策界限不清、个别高校互相攀比等原因,2018年12月以来省部共建工作总体处于暂停状态。下一步,教育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考虑嘉兴学院省部共建工作。

据悉,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肇始于1914年,此后百年间数易校址,相继在宁波鄞县、杭州建德办学,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为学校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为学校校长。学校下设17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16900余人,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生14300余人,拥有附属医院8所、附属幼儿园1所。

综合教育部网站、浙江省教育厅网站、嘉兴学院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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