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文创联盟学术分论坛:新媒体与数字文化
吴文瀚(河南工业大学)在题为《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本源、文化身份与价值表达考量》的讲演中认为,手工复制、机械复制、数字复制是人类艺术发展的三个阶段,而数字复制是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本源。新媒体艺术是新媒体技术高速发展下的产物,它的现实构成包括艺术、现代科研及和网络媒介,从社会身份到精神身份,技术实现使得人们沟通不再受物质自然的约束。就文化身份而言,传统艺术中的价值认同被不断融合化、个体化、碎片化与小微化。“我”成为新媒体艺术文化身份界定的核心话语。新媒体艺术的价值表达则表现为多种矛盾的并存,包括艺术生成空间的感官认知与现实真实的矛盾;艺术表达情感内容与艺术表达主体的矛盾;艺术审美表达的碎片化与共性化的矛盾;虚拟自由与现实理性的矛盾等。
张朝霞(北京舞蹈学院)在题为《新媒体艺术创作类别和发展趋势》的讲演中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新媒体艺术逐渐摆脱了边缘艺术的地位,正在快速演变成当代人重要的艺术方式和生活方式。新媒体以观念创新为前提,以计算机科学、高科技材料、视觉表演等多学科交叉为特征。技术和艺术的互动不仅从新媒体开始,对于舞蹈来讲,摄影技术、影视、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为舞蹈带来了变革,从美学、文化、经济社会、职业化和专业化等多多方面改变了舞蹈创作的方式,使数字化编舞成为可能,出现了视频短片、录像装置艺术、网络编舞活动、多媒体舞台艺术等多种形式。新媒体将现实空间进行自由的转化,新媒体手段也解放了学生的创作,改变了舞蹈的传播
昝胜锋、张春(山东大学)在题为《数字技术时代的儒家文化传承创新:经验与教训》的文章中认为,儒家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层,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其传承和发展的路径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数字化作为当代社会发展主导技术,影响了发展模式生活方式,也使儒家人文精神受到了挑战。我们应对数字化时代人文精神进行深刻反思,利用这一技术继续拓展儒家人文精神内容。一方面,数字技术丰富了儒家文化传播形式。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打破了儒家文化传承载体的局限性。因此,我们要结合现代文化生活需求,制造数字化文化产品,更好保存传播传统经典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平台促进儒家文化进校园;利用数字关键技术实现大众化传播;利用互联网媒介创新儒家文化传播方式,进一步挖掘儒家文化的社会与文化价值,实现儒家文化的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江湉(华东政法大学)在题为《版权向左,技术向右——“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创意开源与闭环环境》的讲演中认为,文化产业和技术的关系包括多个方面,其中,版权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和法律保护手段,从原先的封闭垄断专权到向着鼓励创新、推动实用科学进步,促进技术的开发转让和传播的方向转变。同时,技术在不断发展中正在营造闭环环境,它并不限制创意的萌发与共享,却提供特定的技术框架、操作逻辑,将版权内容限制在自己的技术环境中,限定了受众获取内容的方式。在互联网环境下,文化信息更加开放,技术与创意开发之间要平衡。在保护足够的版权激励力度和内容创造者利益的同时,也要保证创意能经由社会网络传播分享不为垄断专有。
赵洪珊(北京服装学院学院)在题为《互联网+:服装产业价值发现与再造》的讲演中认为,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服装产业也面临着升级。如果说互联网1.0时代是互联网本身自己在发展,到了2.0时期,互联网就变成了一种要素影响着产业的改造和提升,即互联网+。在互联网+趋势下,服装产业价值过程发生变革,价值链被分工重组产生了新的形态,出现了设计模式的更新换代,可穿戴的舞蹈服装和设备具有了更加时尚灵活的特性;出现;了C2B的大众在线定制,线上线下O2O的互联互通以及工业4.0等多种创新,试图达到一种交易的闭环;整体上试图把微笑曲线变成一个全程协同价值链的重塑重造。
郑彦(华东政法大学)在题为《数字化:有形草原与无形围墙——试论媒体数字化转型的阴暗面》中以新闻作为例子,从五个方面分析了传统媒体数字化转型的一些问题,指出了媒体数字化转型的限制以及一些被人忽略的地方:
1、纸媒危机。纸媒出现了一种数字化僵局,包括高度不确定性,产品雷同性特征明显、用户粘性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2、依托新媒体产生的公民新闻。一方面消除了公共表达障碍和大众传媒瓶颈,另一方面新闻专业主义也被业余化,片段式的简单信息开始广泛传播。
3、数据新闻的问题。数据新闻是朝阳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涉及到了很多无用、虚假、仇视和个人隐私,使得信息变得容易泄露。
4、定制信息。基于“过滤泡”的概念,网络媒体迎合个人喜好而产生服务,如果不能把不喜欢的东西拓展到身边,对于拓展视野和挑战世界观的东西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5、半教育问题。这一刻的信息被马上涂抹,人们的认识与学习碎片化被数字信息替代,并不能成为有效的知识积累。
他最后总结道:纸媒和数字化其实可以呈现一种共生的状态。数字化更像是工具,只是每个人使用的方式不同。
邓静(四川大学)在题为《从“林下生活美学”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共空间》的讲演中提到,因为受到台北生活美学公益课的启发,其非营利平台“林下生活美学”于2015年3月在成都发起。依托微信公众号创办新媒体,根据人体感官分为“目遇、听见、品味、走心”等栏目,并发起“林下闲情”系列人文访谈。半年来,林下在公众号推送各种原创图文,不定期举办线下主题活动,汇聚各类生活美学爱好者600余人。林下除四条广告外,暂无其他经济来源。未来的组织架构模式、志工招募、商业渠道、推广运营以及此类公共空间如何获得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等问题,仍是我们思考的难点和执行的重点。
台湾虎伟科技大学副教务长、多媒体设计系教授朱文浩主持了会议。
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何清新对七位嘉宾的演讲进行简单的总结和评议:
本分论坛主题有两个关键词“新媒体”与“数字文化”。何清新借用国内学者有关“桥”与“沟”的媒介传播的概念,梳理七位学者对于探索新媒体与数字文化所做出的努力。
一、桥
对于新媒体所带来的数字文化,有四位学者关注“桥”的作用,亦即是说,新媒体对于艺术创作与人际交往而言,在“桥”的作用下,艺术创作与人际交往都要比以往自由得多;建立在这种“桥”的基础之上的文化产业或者艺术生产,都得到快速发展。
北京服装学院商学院赵洪珊教授从服装产业的实践入手,以《互联网+:服装产业价值发现与再造》为文,重点阐释互联网2.0是产业互联网时代,主要表现为互联网作为要素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与提升,即互联网+。服装产业业绩表现持续优于市场,是真实价值创造的产业。在互联网+趋势下,服装产业价值过程发生变革,价值链分工被重组,产生C2B大众在线定制、020模式以及工业4.0等互联网与服装产业联合的多种创新。
《数字技术时代的儒家文化传承创新:经验与教训》是山东大学昝胜锋与张春两位老师,从实践中总结新媒体环境中儒家文化传承的问题。儒家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层,在技术革新与消费行为持续变化的时代,其传承与发展路径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儒家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中,利用数字复制技术与数字化产品整理儒家文化典籍、保护文物遗产,借助技术平台展示与共享儒家文化资源,利用互联网媒介创新儒家文化传播方式,将进一步挖掘儒家文化的社会价值与文化价值实现儒家文化的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如果说以上两篇论文是从新媒体的技术与实践的角度挖掘数字文化的发展潜力,那么,另外两位老师则是从人的角度,探索在新媒体条件中对人的创造性潜能的挖掘。
北京舞蹈学院张朝霞教授撰写的《新媒体艺术创作类别和传播趋势研究》,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新媒体艺术创作逐渐摆脱了边缘艺术的地位,而成为一种正在快速演变成当代人重要的艺术方式和生活方式。从跨界表演实验艺术、录像艺术和计算机艺术,到交互艺术、多媒体舞台艺术、网络艺术等,新媒体艺术的形态正处于多元裂变的兴盛期,并借助展览、演出、广告和业务拓展等多元传播渠道,加快商业应用的速度,也同时改变当代人的创意思维甚至生活方式。
而四川大学锦城学院邓静副教授,在论文《从“林下生活美学”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共空间》中更加关注的是过“桥”的体验。她于2015年3月在成都发起非盈利平台“林下生活美学”,“沐林下之风,享生活之美”,依托微信公众号创办新媒体,根据人体感官分为“目遇、听见、品味、手巧、走过、随心”等栏目,并发起“林下闲情”系列人文访谈。通过体验,作者重点观察与思考“林下生活美学”平台在管理中的组织架构模式、志工招募、商业渠道、推广运营以及此类公共空间如何获得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等问题。
二、沟
另一方面,新媒体所创造的数字文化,所创造的符号真实以及新媒体交流手段所导致的信息、知识、符号,也有可能把人与客观真实隔离起来,疏离于文化间的真实接触,习惯于新媒体所建构的虚拟交流,忽视人与人之间真实的面对面互动,形成交流障碍的“沟”。亦即是波兹曼提出的“技术垄断”所指向的一个命题:媒介即控制。
河南工业大学吴文翰老师在《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本源、文化身份与价值表达考量》中从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本源出发,关注文化身份的变化。就文化身份而言,取向类同的个体通过移动终端将自己封闭在不同的虚拟网络社群里,“志同道合”与“壁垒森严”共存,这种纯粹精神层面的媾合打破现实社会中由血缘与亲缘构架的传统社会关系,性别、民族、阶级等文化身份的标志被不断颠覆,传统艺术中的价值认同被不断融合化、个体化、碎片化与小微化,“我”成为新媒体艺术文化身份界定的核心话语。新媒体艺术的价值表达则表现为多种矛盾的并存,包括艺术生成空间的感官认知与现实真实的矛盾;艺术表达情感内容与艺术表达主体的矛盾;艺术审美表达的碎片化与共性化的矛盾;虚拟自由与现实理性的矛盾等。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郑彦的论文《数字化:有形草原与无形围墙——试论媒体数字化转型的暗面》,认为新媒体令人深陷数字文化浪潮之中。一方面,孕育于互联网络的数字化带有与生俱来的互联性与无边际性,打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给予人们前所未有的广阔接触空间,大大扩展了人的延伸;另一方面,在技术中立原则背后,仍存在有目的、有差别的个别人类控制,使每个人都束缚在量身定制的舒适圈之中,逐渐成为孤立个体。身处数字文化之中,人们有必要看到数字化在给予每个人一个广阔的有形草原的同时,也已经悄然树立起一堵无形的围墙。郑彦的观点中,新媒体所带来的“沟”进一步塑化成“围墙”。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江湉同学的《版权向左,技术向右——“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创意开源与闭环环境》,提出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中正在营造闭环环境,它并不限制创意的萌发与共享,却提供特定的技术框架、操作逻辑将版权内容限制在自己的技术环境中,限定了受众获取内容的方式。在万物互联的“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需要保持足够的版权激励力度,保证内容创造者的利益,亦需要保证创意能经由社会网络传播分享不为垄断专有;同时,文化产业利用技术提高创新效率,亦需要注意作为内容载体的技术形式是否形成了变相的传播阻碍。
在各位学者介绍论文之后,参会老师掀起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探索性的实践案例,如林下生活美学、新媒体舞蹈创作等等。
总而言之,新媒体所带来的数字文化既有“桥”的连接作用,也有“沟”的分裂趋向,因此,本分论坛的“新媒体与数字文化”更多地体现在新媒体发展潮流之上的探索性、反思性与前瞻性。针对不同的实践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式,解决新的艺术生产问题与新的身份问题,这样的论坛主题与研讨无疑给我们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