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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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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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繁荣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的各类研究项目、非研究项目。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其他资助,未制定有关办法的,适用本办法。
二、项目依托学校和项目负责人职责
项目依托学校是繁荣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合理合规使用资金。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项目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
四、研究项目资金支出范围
研究项目资金包括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