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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出台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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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家长们正在感叹“做学生太苦,当家长太累”,为了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长沙市教育局今日发出“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倡议家校联合,协同配合,共同减负。

长沙市教育局为推进“切实减轻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简称“减负”)工作,建立“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减负”取得明显成效,做出了六项规定。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不超过6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不得在学前教育阶段开展“小学化”文化知识教学。小学阶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提前和加快教学进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和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如学校暗地与培训机构合作,让学生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等)。学校对学生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文化特长班等。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进行成建制补课。

严格监管作业布置和批改。一是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原则上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二是不得布置超越小学生能力的作业(如给低年级学生布置“电脑小报”和“手抄报”之类的作业,布置奥数类拓展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现成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三是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及时反馈,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四是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书面作业(如各种评比、评奖活动组织孩子通过微信投票点赞)。教师必须在课堂上给学生布置作业,培养孩子从小养成自己记录家庭作业的良好习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各区县(市)教育局不得组织小学阶段的统一考试,每学期可由学校组织不多于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的考试,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学校不得集体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倡导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

严格管控竞赛活动和教辅征订。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文化知识类竞赛活动和读书征文活动。严格执行教辅“自愿征订、一科一辅、规范使用”的要求,每个学科只允许配备一本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课后练习,严禁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家长们应该正确看待“赢在起跑线上”,逼迫孩子过度接受不适宜的超前教育,“赢在起跑线上”,其实只是短暂“学得好”的假象。真正有用的课外教育是家庭教育,家长们应该精心陪伴孩子迎接每个阶段的学习挑战,包括怎样帮他安排好学习时间、做好学习规划,怎样引导他独立思考,怎样培养他养成良好的习惯,怎样学会面对学习压力、调整学习步伐。“赢在起跑线上”不是短时间内知识的领先,而应是学习习惯的领先、思维能力的领先,这样的“领先”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记者周丹通讯员黄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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