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为2369名涉罪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今日介绍,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此类案件中的涉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056人、附条件不起诉547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
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学生无论是捕与不捕、从轻还是从严处理,都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挽救为标准,并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一大批涉罪学生能够认真悔过,不少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一是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此类案件中的涉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056人、附条件不起诉547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
二是促进涉案家庭更好发挥监护帮教作用。针对涉罪学生家庭普遍存在的监护不力、教育不当或者关系紧张等问题,上海、四川、吉林、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组织家长学校、对家庭成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等手段,帮助他们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形成帮教合力。
三是推动加强对造成严重危害,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学生的教育矫治。天津、上海、江西等地检察机关对此类未成年人建立了警示训诫制度,举办警示训诫仪式,开展警示教育;与司法社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合,建立一人一组一方案开展帮教,并设置专人专档,对其帮教及表现情况归档,加强管理;约谈其监护人,下发《责令严加管教书》,责令加强监管;对监护人监护教养失职的,探索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对监护人无力监管又有必要的,及时建议监护人将涉案学生送工读学校接受矫治。有的地方检察机关还把此类未成年人安置在观护基地进行教育矫正。
(最高检:今年检查机关对2369名涉罪学生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