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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校园暴力男性为主女生聚众暴力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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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8日讯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针对近期检察机关查办的校园欺凌案件的特点,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介绍,校园暴力案件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等几类。性别上,以男性为主,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

­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答记者问。

­史卫忠指出,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违法与犯罪交织,情况较为复杂。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几类,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件,其中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41%、37.68%、7.25%和5.80%。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共办理校园暴力案件44件,其中故意伤害案占18.2%,抢劫案件占27.3%,寻衅滋事案占6.8%。

­在涉案主体方面,性别上,校园暴力以男性为主,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915人,男性占99%,被告人14至15周岁占21%,16至18周岁占49%。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61人,其中普通中学学生占29.5%,职业学校学生41%。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而从性别来看,仅有3名女性。

­“上述地方办理案件中的女生虽然少,但从目前网络曝光的案件看,女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也有一定数量,发布的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就有女生,这些也要引起重视。”史卫忠说。

­在作案手法上,作案动机的简单性和突发性明显,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以陕西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所办案件为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纠纷占48.6%,经济、感情纠纷占37.5%。

(最高检:校园暴力男性为主女生聚众暴力成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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