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特点,制定北京市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凡参加体育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应分别报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文化课考试报名即普通高考报名,由全市统一安排,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
2017年北京市继续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进行体育专业统一测试,报名由全市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体育专业考试
全市体育专业统一测试工作委托首都体育学院具体实施。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2.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3.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8日,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视力、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不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面试,但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三、填报志愿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选报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应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志愿栏目内。填报体育类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未达到全市体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无效。
四、录取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本科提前批A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