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批中小学名校长敲定71名中小学校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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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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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首批中小学名校长名单公布,共71人。
据介绍,已取得名校(园)长培养结业证书,现仍担任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进修校正职校(园)长,同时应具有以下条件:
职业操守高尚。任职期间,个人曾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表彰奖励,近四年校长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在本地区享有较高声望。
治校能力较强。任职学校具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与国内外学校积极开展教育交流活动,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
办学业绩突出。学校相关工作经验曾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会议作典型发言。
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近四年,任职学校有省级及以上教科研立项课题或研究成果,本人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管理类至少1篇),或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或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所在学校办学成果示范性强,积极开展对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的帮扶工作,积极承担省内外教师(校长)跟岗学习、挂职锻炼或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任务,在省级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中积极共享教育办学理念和经验,深受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