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侨外成为国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改革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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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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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她做出了将学校财产“全部留给社会”的法律公证;7年前,她主动请求把学校确定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的试点;4年前,她联合26所民办高校发起成立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
作为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的掌门人,秦和带领着她的团队,从制度保障和治理结构入手,在吉林省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把这所全省唯一的省属重点民办高校打造成了省内乃至国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改革样板”。
据介绍,2010年,华侨外院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承担了“探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模式”的改革试点任务,经过7年实践探索,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健全公益性非营利性办学的产权制度保障是吉林华侨外院的一大“亮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相关人员介绍,该校首先以财产处置公正为核心,落实了非营利办学的思想。区分营利还是非营利性办学,其中的关键是学校资产归谁所有。为了表明非营利办学的意愿,华侨外院在11年前就已经进行了学校财产处置公证。作为试点院校,华侨外院的这一举措是区分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