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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教育部门重申寒假不得补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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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全国中小学生相继进入“寒假模式”,但部分地区也涌现出一股“补课潮”。

­针对多年来未能解决的中小学寒假补课顽疾,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上海、山东、辽宁等省市教育部门近来重申“2017年寒假期间中小学校不得组织补课”,并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比如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补课教师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解聘。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郑葳认为,“作为有效学习的重要环节,课后查遗补缺、或拓展修习无可厚非,我们对补课也不能一概反对,但现实是,很多补课是太‘过’了。”要真正为孩子们减负,除了继续深入应试制度改革,也应该扩大社会准入门槛,改变“学而优则仕、则商”的价值导向。

­多地发布“补课禁令”

­据《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1月22日称,在寒假期间中小学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对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上海、黑龙江、辽宁、山东、重庆、宁夏、福建等地教育部门近期也专门发布了类似的“禁令”。

­澎湃新闻1月13日报道,上海市教委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严禁上海各中小学大面积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央广网1月20日消息称,重庆市教委当天强调,中小学从1月19日起放寒假,2月13日正式行课。严禁擅自提前或推迟放假,严禁假期违规补课。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消息,早在2016年12月9日,该省就发布通知,将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统一定为1月16日至3月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强调: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包括集中收看付费电视(网络)授课。

­在辽宁省教育厅2016年12月2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中,特别提到了禁止学校以“上新课”名义组织补课。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假期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有约束,并强调保障老师的“休息权”:严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前开学、组织补课,也不得强制或以“义教”等变相强制措施组织教师在假期内到校上课。

­“每年中小学寒暑假前开一次会,下发一个文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巡查,这已经是常规动作了。”1月24日,山东省寿光市教育局基教科一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与往年寒假一样,该市近日再次下发通知“禁止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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