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非编教师师训经费一人一年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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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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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获悉,从2014年起,海曙区教育局加大了普惠性民办园师训工作扶持力度,保证非编教师师训经费1000元/人/年的专项补助,目前已累计培训728人次,投入72.8万元。
据了解,《海曙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出台,提出对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非事业编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举办者保证其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一级教师人均每年15000元、二级教师人均每年7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和保育员,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幼儿园承担部分,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50%的补助。
在保障教师和保育员待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民办园教师的专业能力,从2013年起,海曙区教育局专门成立了民办幼儿园发展性培训基地,每学期开展一次培训,目前已开展了短期集中培训、技能专项培训、专题培训,累计培训298人次。并且,从2015年起,已连续两年对民办园非编专任教师进行90学时的培训,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人人参与,累计培训24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