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36条”出台外籍人士来蓉创新创业享“国民待遇”
15日,记者在成都市委外宣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成都人才36条”),在引才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评价制度、人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提出系列改革措施,积极为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争取“国民待遇”。
据悉,“成都人才36条”是今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也是继201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之后,该市出台的又一重大人才纲领性文件,旨在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人力基础和智力保障。
会上,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彭崇实介绍,“成都人才36条”鼓励用人主体以“一人一策”的方式,吸引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领军人才,在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有效分享全球智力资源。
此外,从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出发,“成都人才36条”提出依托自贸区平台优势,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营造“类海外”的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
在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成都人才36条”一方面突出“引进来”,大力引进海外高端培训资源,支持在蓉高校与海外一流高校院所开展学位、师资联合培训。另一方面注重“走出去”,支持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赴海外开展短期研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出国开展培训、合作等事宜,实行“分类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
为激励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具有国际水平的终端产品(服务),“成都人才36条”专门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拓展市场,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今后,外籍人才在申报市级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时,将享受与国人同等政策待遇。”成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良钰说,“成都人才36条”支持在蓉企业和高校院所到海外建设研发机构,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撬动境外资源孵化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蓉转化科技成果。
为进一步增进外籍人士对成都的融入感和归属感,“成都人才36条”重点从教育、医疗、住房、出入境等方面着手,提出深入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成都”工程,完善外籍人才子女入学办法,支持国际学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外籍人才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