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新政研究生大学新生入伍可享一次性奖励金
今年全国征兵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开始火热进行。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可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为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近日漳州市出台新修订的《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待,并将大学新生纳入适用范围。
大学生入伍可享奖励金
《意见》规定,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不低于8000元,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6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研究生、本科、专科(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增发5000元、3000元、1000元。其中,研究生和大学新生首次纳入奖励范围,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奖励标准比原来均提高1000元。对到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首次增发奖励金。
根据《意见》,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10%发放。此外,大学生在服义务兵役期间个人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优待金。
此外,对于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原则上2天),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补助天数比原来多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