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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社会人员4月12日起国考人员6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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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3月16日发布2017青海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认定机构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社会人员于4月12日至4月20日,2017年春季国考合格人员于6月22日至6月30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省考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背景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类型为JPG格式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其中,省考人员还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三)颁发证书

各认定机构于7月1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7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0971-6312533

西宁市教育局0971-4393017

海东市教育局0972-8611713

海北州教育局0970-8642694

海西州教育局0977-8222150

海南州教育局0974-8510523

黄南州教育局0973-8726908

玉树州教育局0976-8826865

果洛州教育局0975-8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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