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爱恨交加”享用但不太好用
自主调剂项目预算,自主确立劳务费比例,自主安排人员绩效奖励,自主支配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自主管理差旅费、会议费标准、自主使用横向资金,自主转化科研成果……被科技圈称作“11号文”“64号文”“50号文”的指导意见持续关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在此推动下,一系列激动人心的改革政策相继出台。
科研人员面对经费时常“爱恨交加”:总是需要想很多办法,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才能用经费去追逐理想,展开科研进程。而在去年7月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已经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改革建议。
8个月过去了,科技界是否已经普遍享受到政策红利?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又遇到什么问题?如何通过制度让经费更好地促进科技进步?来听听圈里人怎么“吐槽”。
更加符合科研规律
以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合并预算、打通使用为例,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李浥东认为,在各学科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科研人员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是少不了的,这项改革措施执行以前,相关复杂的财务流程给科研人员造成了不小压力。“过去是科研人员还要当会计。现在‘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再加上一些单位开始试点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这些改革一定是有利于学科发展的”。
李浥东认为,北交大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做出了尝试:“直接经费放宽了权限,间接经费管理当中也给予课题组更多权力,总体来讲,经费管理更加符合科研规律。”
再如预算调整权限,由5%提到了10%,“虽然只是5%的调整幅度,但多数情况不会发生特别大的预算调整,可能稍微调一下,10%对于个人来讲已经足够了,老师们不用因为几万块钱跑一大圈流程、耗费一两天的时间了。”李浥东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过去申请到项目,没有办法给博士后、访问学者、科研助理这些岗位发放劳务费,现在劳务费范围放宽,对于团队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总结下来,李浥东认为,改革前是人围绕经费转,改革后的经费制度是以人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