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残疾儿童享受12年免费教育保障特殊教育普及
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上述文件规定,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招生;支持和鼓励高校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支持有必要、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
实行从义务段到高中段的12年免费教育
近年来,通过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我省特殊教育发展仍然相对滞后,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缓慢,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要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也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实施第二期提升计划来予以解决。
对此,《二期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二是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重点包括:财政投入机制、办学条件改善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和残疾学生资助机制等。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二期计划》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6000元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拨款标准。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针对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安排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财政预算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要多招残疾学生
《二期计划》提出,继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教育、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首先把残疾儿童找出来,纳入到工作任务当中去。然后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教育方式。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要大力支持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招生。
《二期计划》鼓励各地整合资源,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要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各市(州)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等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和帮助。鼓励高校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
为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二期计划》鼓励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在整个教师队伍中普及特殊教育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