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博士招生先查思想品德加强分流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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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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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招生单位把思想品德作为招录博士生的重要依据;在培养环节,应加强分流退出机制,并完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招生计划向培养质量高的院系、专业或导师流动。
教育部强调,招生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当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学校均在推进“申请-考核”式的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研究科学确定录取办法,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录取一律无效。
此外,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中期考核和分流退出机制,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