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抢人才”仅仅是为通过评估得不偿失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此前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上“东部各高校,请对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之语,言犹在耳。
可另一方面,有地方高校校长对记者直言:为了“双一流”,为了即将到来的“学位点评估”,虽然明知抢人是“双刃剑”,但也还要“抢上一抢”,让评估之前自己学校的人才“帽子”多一点,科研大牛“人头”多一些。但“挖人大战”背后的这个理由靠得住吗?
评估学位点与“帽子”“人头”无关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部署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根据该办法,合格评估主要面向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每6年一轮,每轮前5年为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最后一年为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目前,首轮合格评估还在自评阶段,预计2018年年底完成自评,2019年进行抽评。
专项评估主要面向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的新增学位授权点,主要检查参评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以定性评价为主,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及“限期整改”三类,不对参评学位授权点水平排名排序。根据教育部信息,评估指标重点突出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的完备性、有效性,指标要素不设权重、不打分。其中,师资队伍主要检查参评学位授权点获得授权以来能够满足培养需要的师资的规模、结构、水平及培训等情况,师资水平一般通过导师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等指标反映,不数“帽子”也不查“人头”,各种“称号”人才并不纳入指标体系。
“人才评估不侧重‘帽子’‘人头’,而是侧重对人才的项目成果的评估,这才是好的导向。”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授李焦明说。
“双一流”面前,人才更需要的是“留住”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相关内容,“双一流”遴选有两点特别之处:一是不再组织高校申报,不组织专家评审。有参与者对此评价,这样既能避免学校突击申报,也相对减少学校的负担;二是认定标准根据已公开发布、可公开获取、高校普遍认可的国内外第三方评价结果确定,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发展水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与“数人头”“戴帽子”挂钩。这样做的目的,无疑也是为了避免高校面临“双一流”建设时片面追求数量指标,进而导致恶性争抢人才。
王瑞(化名)作为青年优秀人才,2014年被东部某高校挖走,但是现在她对记者说:“我要离开了,收入减少也走。”因为配套的人才管理、项目和资金审批制度等问题,她负责的项目推动起来举步维艰。王瑞的窘境实际也是很多学校“抢人才”喧嚣之后的结局:抢来了留不住,留住了用不了,结果人才就只剩下“人头”“帽子”等短期的“书面材料中的价值”。
据记者了解,“双一流”在后期建设中特别注重以高校综合改革带动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水平提升、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成果转化,引导推动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避免高校的功利性行为和追求短期效应。
(本报记者史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