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东部高校向中西部人才“输血”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对我国高校存在的中西部人才“孔雀东南飞”现象,本报曾长期关注,连续推出了《“挖”人才创一流的隐忧》等报道。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针对本报记者关于“一些高校到处高薪挖人的恶性人才竞争现象”的提问,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明确表示,将对此采取多种措施,遏制高校人才恶性竞争。
“不鼓励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22日对外公布,明确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要求,提出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高层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
让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今年以来,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高校人才招聘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如火如荼,而这其中,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成为人才被挖的“重灾区”。教育部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还成立了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并承诺“积极通过柔性引进、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互助共赢”。
针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人才“孔雀东南飞”现象,此次《意见》再次强调,“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输血’‘造血’”。
同时,《意见》针对突出存在的人才“携帽子流动”现象提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重诺守信,模范遵守聘任合同,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在此前的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也曾表示,“长江学者”“杰青”不是“铁帽子王”,对“挖人”等恶性人才竞争,教育部将旗帜鲜明地予以调控,甚至取消人才的“帽子”、荣誉和称号。
事实上,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大学教师平均流动率低于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而适度的高校人才流动可以带动思想、研究、资源和成果的交流。对此,《意见》同时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通过协同创新、联合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而且教学科研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到科研机构、企业兼职,高校也可设立流动岗位,吸纳企业、科研机构、行业部门和其他组织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