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20条减负意见:控制作业时间保障睡眠时间
分年级统筹各科作业量和完成作业时间,推行精选分层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1月5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20条减负意见中包括将作业量控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等。
1
书面家庭作业总量
小学三至六年级
每天不超过1小时
初中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2
日常作息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
小学不超过6小时
初中不超过7小时
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
不晚于21:30
保障每天睡眠时间
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
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3
使用移动终端时间
一次连续使用时间
不超过20分钟
一天累计使用时间:
小学生不超60分钟
初中生不超100分钟
首次提出
不得统一要求
购买电子设备用于上课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布置方面,“减负20条”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作业调研、调控及年级作业集体设计等制度,要将作业量控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作业研发、审核、总量控制等环节的责任人,积极推行精选分层等作业布置改革,建立分年级、分班各学科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的统筹和公布制度。鼓励布置弹性作业、体育锻炼等。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
在考试评价方面,成都禁止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及六年级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县级统考及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禁止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列名次。
成都要求对期末文化课考试题进行大数据分析、评估,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清理考核评价学校的各类标准,严格控制考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升学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中所占比重;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升学率等。
“减负20条”还首次要求,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原则上,学生一次连续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小学生不超60分钟、初中生不超10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