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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四部门禁令能否让疯狂的校外培训回到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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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参加“坑班”以获得好中学的录取,校外培训机构竞赛成绩成为升学“敲门砖”,学校老师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针对种种教育怪象,教育部提出“十个严禁”底线要求,并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的禁令能否让疯狂的校外培训回到正轨?记者对权威部门和专家进行了采访。

­【现象】王女士为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报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课外培训班,每年花费近8万元。对此,王女士很无奈,因为孩子的同学几乎都报了课外班,“独善其身”很可能掉队。

­在剧场中,前排观众站了起来,后排的其他观众为了看到演出也只好被迫站起来。“剧场效应”正是竞相参与校外培训的写照。南昌师范学院教育评估院院长叶存洪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以高强度培训、大量做题、提前教育、全民奥数等模式,培训学生的“应试”技巧,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群体焦虑。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学校也不得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缓解家长你追我赶的焦虑感。

­【政策】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现象】张先生自从女儿进入四年级后,就给孩子报了多个“坑班”,据称在“坑班”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被名校预录。而李女士虽然知道校外“奥数”等培训对自己孩子所在学区的小升初帮助不大,但依然给孩子报了名,因为“中学的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就会进差班”。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认为,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的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的助推,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此外,义务教育应当对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招生上同样对待,均不得允许学校进行招生测试或任何形式的选拔。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对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中明确,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年还首次明确提出,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现象】有媒体调查发现,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

­“中小学校和教师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的本职,也是为校外培训降温的重要支持行动。”陈国治说,学校及其从业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政策】四部门通知提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现象】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近两年来,一些证照不全的预付费教育培训机构一夜间人去楼空,给家长和学生造成经济损失。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博认为,四部门通知的出台,制订了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步骤、细化了工作分工、压实了部门责任,强化了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构建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行业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剑指“掐尖”“坑班”禁令能否收紧疯狂校外培训的“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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