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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怎样应对食品安全的

时间: 耀聪2 中华杂谈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那么古代是怎样应对食品安全的?

  几天之后,另一则新闻同样吸引了我。2月17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来农业部开展了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例行监测,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三聚氰胺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规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紧急通知、例行监测,这样的字眼我们没有谁会认为是陌生的。但是,无论多么紧急,无论如何检测,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难。监管部门不能让法律与通知流于口号,不能让例行监测流于形式。

  只有严格的执行,才能换来健康的保证。这个健康,既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也是指社会的健康。 有人说这个真不容易,其实,这个真的容易。老祖宗不是早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方法吗? 《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为了杜绝为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国家还规定,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也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唐朝时,严格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通

  。根据《唐律疏议》记载,如果食品变了质,食品的所有者必须立刻销毁食品,否则要被杖打90下;不销毁有害食品,送人或继续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如果这种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则要被判处绞刑。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本应被销毁但未被销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食品所有者也要按过失杀人来处罚。

  南宋的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 老祖宗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了,有严厉的法律,并将之严格实施。 法与执法,原本是共生同存的,但是,在我们这里却成了一对矛盾。我们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价值。当然,还有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就是我们的食品生产者以人为本,以生命为重,从良心与道德上给我们奉献一碗健康的饭菜。

  延伸阅读: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学科。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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