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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畜牧业是怎样的

时间: 耀聪2 元朝

  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草原时期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蒙金战争时期,曾打算尽杀汉人,把耕地都变为牧场,大臣耶律楚材建议不如保留汉人的农业生产,以提供财政上的收入来源。下面一起看下元代的畜牧业是怎样的?

  畜牧业

  元朝的畜牧政策以开辟牧场,扩大牲畜的牧养繁殖为主,尤其是孳息马群。畜牧业发展趋势不稳定,由元世祖时的盛况渐渐趋向衰退,到了元惠宗时,畜牧业的衰败更为严重,其原因最大的是自然灾害。元朝完善了养马的管道,设立太仆寺、尚乘寺、群牧都转运司和买马制度等制度。

  元朝在全国设立了14个官马道,所有水草丰美的地方都用来牧放马群,自上都、大都以及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元朝牧场广阔,西抵流沙,北际沙漠,东及辽海,凡属地气高寒,水甘草美,无非牧养之地。当时,大漠南北和西南地区的优良牧场,庐帐而居,随水草畜牧。江南和辽东诸处亦散满了牧场,早已打破了国马牧于北方,往年无饲于南者的界线。内地各郡县亦有牧场。除作为官田者以外,这些牧场的部分地段往往由夺取民田而得。

  牧场分为官牧场与私人牧场。官牧场是12世纪形成的大畜群所有制的高度发展形态,也是大汗和各级蒙古贵族的财产。大汗和贵族们通过战争掠夺,对所属牧民征收贡赋,收买和没收所谓无主牲畜等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畜牧业生产。元朝诸王分地都有王府的私有牧场,安西王忙哥剌,占领大量田地进行牧马,又扩占旁近世业民田30万顷为牧场

  。云南王忽哥赤的王府畜马繁多,悉纵之郊,败民禾稼,而牧人又在农家宿食,室无宁居。1331年以河间路清池、南皮县牧地赐斡罗思驻冬。元世祖时,东平布衣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云: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可见,当时蒙古贵族的私人牧场所占面积之大。

  岭北行省作为元朝皇室的祖宗根本之地,为了维护诸王、贵族的利益和保持国族的强盛,元帝对这个地区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畜牧业是岭北行省的主要经济生产部门,遇有自然灾害发生,元朝就从中原调拨大量粮食、布帛进行赈济,或赐银、钞,或购买羊马分给灾民;其灾民,也常由元廷发给资粮,遣送回居本部。元帝对诸王、公主、后妃、勋臣给予巨额赏赐,其目的在于巩固贵族、官僚集团之间的团结,以维持自己的皇权统治。皇帝对蒙古本土的巨额赏赐,无形中是对这一地区畜牧业生产的投资。

  延伸阅读

  蒙古统治者在占领全国过程中,除没收金朝和南宋的官田外,还占有大量无主荒田和侵夺有主民田,也有新开垦的屯田。官田、屯田、牧场等,都是以蒙古皇室为中心的官僚机构和王公贵族所控制的。

  蒙古王公贵族圈占民田为牧场的情况,在蒙古国和元王朝初期是相当严重的。忽必烈时,东平人赵天麟上疏说:“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在陕西地方,甚至有恃势冒占民田达十余万顷者。

  元朝政府除直接管理一部分官田外,还把大部分官田赐给皇亲、贵族、功臣、寺观。如忽必烈赐给撒吉思益都田一千顷,元文宗图帖睦尔赐给安西王阿剌忒纳失里平江田三百顷,元顺帝时权臣伯颜前后共得赐田两万顷之多。寺院道观也拥有大量田地财产,大护国仁王寺、大承天护圣寺拥有田地数以十万顷计。

  金、宋末年的汉族大地主,许多人因投降蒙古保持了自己的田地财产。江南大地主受到的损失很小,他们继续兼并土地,一些富户占有两三千户佃户,每年收二三十万石租子。如松江曹梦炎占有湖田数万亩,瞿霆发占有私田并转佃官田达百万亩。

  在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下,广大劳动人民的处境十分悲惨。其中受压迫和剥削最深的是驱口。驱口是元朝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大部分是战争中被掳掠来的人口,后来也有因债务抵押、饥寒灾荒卖身,或因犯罪沦为驱口的。驱口有官奴、私奴之分。官奴主要从事官手工业劳动;私奴是主人的私有财物,子孙永远为奴,可以由主人自由买卖。佃户有官佃和私佃两种。私佃的地租率很高,一般都在五六成,甚至八成;官佃的地租率,在元代初期一般低于私佃,以后越来越高,中叶以后往往超过私佃的地租率。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十分严重,有的地方佃户可以被地主典卖,或者随土地一起出卖;个别地方,佃户生男便供地主役使,生女便为女婢,或充当妻妾。自耕农占有极少量土地,他们常常因经受不了地主转嫁的沉重赋役而倾家荡产。

  贵族官僚掠夺土地,地主富豪兼并土地,使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元朝政府承认:各地的地主一般多从“佃户身上要的租子重,纳的官粮轻”。徭役不均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以元末福建崇安为例,富豪只占全县纳粮户的九分之一,所占土地却有六分之五,而官府却将富户应承担的徭役强加在“细民”身上,“贫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因此,广大佃户、自耕农因破产而典卖妻女、牲畜,或沦为驱口,或离乡流亡,是十分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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