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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议院是怎样的

时间: 耀聪2 英国历史

  英国上议院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议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议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议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英国上议院是怎样的?

  英国上议院简介

  1544年始用“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名称。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 英国内战取得政权的革命政府废止,复于1660年恢复。上议院的权力曾一度凌驾由选举产生的下议院。然而,自19世纪以来,上议院的权势逐渐凌夷,至今已远不如由选举产生之下议院。据1911年与1949年通过的《英国国会法案》(Parliament Act),除去包括预算案在内的各种拨款案外,所有由下议院通过的法案最多可于上议院搁置十二个月,但不可驳回。

  这项权力于政治学中称为延宕性否决(suspensive veto)。据由《1999年上议院法案》(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进行的革新,撤消贵族们于院内 世袭罔替的席位,仅保留若干席位给国务公署(Great Office of State)的署员们,以及另外92席由选举产生的贵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现今的工党政府正审慎考虑作进一步革新,但尚未通过成为法律。除了立法功能以外, 贵族院尚拥有司法权:对联合王国内绝大部分的案件,自组最高上诉法院。上议院的司法职 能并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内具法律经验的议员们,即人称“上议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联合王国之最高法院职权并非由上议院单独行使,亦时由联合王国 枢密院(Privy Council of the United Kingdom)行使。

  《2005年宪政革新 法案》(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规定,新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成立后,将接收上议院高等法官们的司法职责。上议院的官方全称改为“于国会中集会之受尊崇的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灵职与俗职们”(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议院与 英国下议院皆在威斯敏斯特宫召开会议。

  英国上议院沿革

  国会自 中世纪谏议 国王的会议衍生而来。御前会议其后成为 牧师、贵族、与各 郡代表的组合(其后又加入各自治区代表)。首届国会通称‘ 模范议会’(1295)。包含大主教、主教、 修道院院长、 伯爵、 男爵、以及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国会的权威增长缓慢,随着君权的升降而起伏。例如说, 爱德华二世在位期间(1307-1327),贵族拥有无上权威,王权受制,而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则软弱无力。1322年,国会首次非经一般惯例或王室特许认可其职权,而是以国会自行通过确立其权威地位的方式,认可自身职权。爱德华二世之继任者 爱德华三世在位期间,事态发展更进一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国会于其在位期间一分为二:下议院(由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组成)与上议院(由领有圣职者及贵族组成)。国会权威持续增长,十五世纪早期,两院所行使的职权都达到前所未见的程度。

  由于国内的 贵族政治与神职人员影响重大,上议院远较平民院更具权势。十五世纪晚期爆发的内战,世称 红白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贵族势力于此期间再度削弱。许多贵族或于战斗中死伤,或因卷入内战而遭处决,许多贵族之原有产业因而落入君主之手。尤有甚者, 封建制度凋零,各贵族所领的割据势力一蹶不振。君王因而得以于国内重建无上权威。君权于16世纪 都铎王朝统治期间持续增长,于 亨利八世在位期间(1509年─1547年)达到最高峰。上议院仍较下议院更具权势,但下议院之影响力亦日见增长。其与上议院之连系于17世纪中到达巅峰。国王与国会(大部分是下议院)的冲突最终于1640年代引发英国内战。在 查理一世于1649年败北并遭处决后, 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England)宣告成立,但这个联邦实质上由 奥利弗·克伦威尔独裁统治。

  在克伦威尔与其于下议院的拥护者支配的政府中,上议院大致上又变成无权无势的机构。1649年3月19日,国会通过法案废止上议院。法案宣称:‘ 英格兰各界长久以来体验到上议院无益且危害英格兰人民。’直到1660年的议会(Convention Parliament)开会且英皇复辟后,上议院方再度集会。此后上议院又回复为国会中较具权势之一院─直至19世纪。 上议院于19世纪的历经数次改变。该院一度仅有50名左右的议员,复因 乔治三世及其继位者大肆封爵而巨幅膨胀。

  院中个别议员的影响力因而遽降。此外,上议院本身的权势也在降低,而同时下议院的力量却在增长。在下议院逐步发展出优势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1832年的改革法案危机(Reform Bill Crisis)。在当时,下议院的选举体制并不民主,而是极为陈旧原始:以财产权大幅限制选民资格;许多选区数世纪以来未曾重新划界;好几个像 曼彻斯特这样的市镇,在下议院内连一名代表全城的议员都没有,但仅有11名选民的老沙伦(Old Sarum) 特别行政区坚持因袭其固有的权利,选出两名国会代表。小自治区易受贿选影响,区代表通常受赞助者的控制,这些 赞助者的提名即当选的保证。若干贵族一人可赞助数名腐化的口袋区代(pocket borough,从而在下议院中划出可观的地盘。

  1831年,当下议院通过改革法案以纠正这些病态情况时,遭上议院驳回,且于1832年又再遭驳回,但内阁并未就此放弃众望所归的改革志业。第二代 格雷伯爵, 查尔斯·格雷首相(Charles Grey, 2nd Earl Grey)于是议请国王另行册封约80名赞成改革的贵族以压倒上议院中反对此案的力量。 威廉四世一开始对此议留中不发,但上议院中的反对派已倍感威胁。反对改革的议员们因此于册封新贵族之前认输,在表决中弃权以任令法案通过。上议院的政治影响力在这场危机中受损,但并未彻底瓦解。然而上议院的权势在19世纪受到更进一步的侵蚀,下议院逐渐成为国会中较有力的一院。上议院于1906年自由党政府上台后权势再度抬头。赫伯特·阿斯奎斯(Herbert Henry Asquith)的政府提出数项社会福利计划,这些计划以及与 德国间昂贵的军备竞赛,迫使政府以加税的方式筹措财源。

  1909年, 财政大臣 戴维·劳合·乔治提出人民预算(People's Budget),对富有的地主开征新税。这项不受欢迎的法案,在 保守党主导的上议院中受挫。上议院的权势因此成为选战主要议题,自由党于1910年1月再度胜选获得政权,阿斯奎斯于是提案严格限制上议院的权力。其进程因 爱德华七世驾崩而延迟,但于新君 乔治五世即位后不久重新提案。在1910年12月的大选后,阿斯奎斯得以确保限制上议院权力案定获通过。首相提案,国王同意,而贵族院若不通过此案,将会涌入500名新册封的自由党籍贵族(即1832年用以迫使上议院默许改革法案的相同策略)。《1911年国会法案》迅速生效,褫夺上议 院驳回大多数法案的权力。拨款案(仅与岁入及公共支出相关的法案,如预算案)不能在上议院中搁置超过一个月,而其他大多数法案则不能超出三个会期或两个历法年度。《1911年国会法案》本非永久性方案,原已策划更为广泛的改革,但两党皆无彻底执行之热情,而上议院大体上维持世袭。1949年,国会法案经小幅修订,上议院有权搁置大多数法案的时间自三会期或两年缩减为两会期或一年。 1958年,上议院优势性的 世袭状态受《1959年终身 爵位法案》(Life Peerages Act 1958)所改变。

  该法案授权在不设上限的情况下,册封终身贵族。1968年,哈罗德·威尔逊的 工党政府企图改革上议院,提案允许 世袭贵族保持上议院内之席位并参与辩论,但不具表决权。该计划于下议院受挫于相互结盟的传统保守党员(如卫生部长埃诺奇·鲍威尔,Enoch Powell)与支持彻底废除上议院的工党党员们(如 迈克尔·富特,Michael Foot)。在富特夺得工党的领导权后,废除上议院纳入党章。然而在 尼尔·基诺克(Neil Kinnock,工党领袖)的领导下,代之以改革上议院。同时,策封世袭贵族也遭制止(皇室成员除外),仅有的例外是1980年代保守党的戴卓尔夫人主政时之三例。

  英国上议院改革

  工党于1997年在贝理雅领导下上台,预示上议院即将改革。贝理雅政府提案撤除所有贵族于上议院中 世袭的职位,作为改革上议院的第一步。1999年,英国政府对上院实施了激进的改革,通过《上院议员改革法案》, 大刀阔斧废止了600多名世袭贵族的议员资格,只保留92名世袭议员 ,这92名 世袭贵族可在上议院改革完成之前保留其席位,以作为妥协条件。但《1999年上议院法案》则移除全体世袭贵族的议员席位。(条款详下)然而,改革自此再无进展。韦瀚委员会(Wakeham Commission)提案,上议院内20%的成员由选举产生,但此计划广受批评。联席委员会(Joint Committee)于2001年创立以解决该项纷争,但未能就此达成结论,反而提出七种选项以供国会采用(全体指派、20%民选、40%民选、50%民选、60%民选、80%民选、以及全体民选)。在2003年2月一连串令人困惑的公投中,所有的选项全未通过,尽管80%民选的选项距离门槛仅差3票。

  国会议员们则支持彻底废院,反对以上所有选项。一个国会次团另行提案,建议全院70%民选,其他名额大部分由委员会指 ,以传承技巧、知识、与经验。该案亦未能排上议程。于是新的贵族议员仅由院内指派而受策封。工党现今企图于下届国会早早提案改革,但仍未声明将会提出何种体制。然而,据信其倾向于支持比利·布瑞格的二次委选(Secondary Mandate)体制。 保守党主张8%民选的第二院,而自由民主党(Liberal Democrat)则吁求改组为全员直选的参议院(Senate)。议员直选,设立主要为民选的国会第二院,为2005年联合王国普选时,跨党派的选战主轴。选后的女皇致辞(Queen's Speech)宣告,政府于2005/2006的立法会期中‘将带动提案以持续改革上议院’。《 泰晤士报》于2005年1月19日报导,工党的提案会是80%民选,且对‘国会第二院’进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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