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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催婚政策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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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催婚政策在现在看来也算是奇葩,剩男剩女要受到处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推荐的古代的催婚政策趣闻,希望各位看官能感兴趣哦。

  古代的催婚政策趣闻:

  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1、媒人牵线派对相亲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但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人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了不少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2、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3、上有规定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礼记》简介:

  《礼记》,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汉族礼仪著作加以辑录,编纂而成,共49篇。十三经之一。是战国以后及西汉时期社会的变动,包括社会制度、礼仪制度和人们观念的继承和变化。49篇分属于制度、通论、名堂阴阳、丧服、世子法、祭祀、乐记、吉事等,它阐述的思想,包括社会、政治、伦理、哲学、宗教等各个方面,其中《大学》《中庸》《礼运》等篇有较丰富的汉族哲学思想。东汉末年,著名学者郑玄为《小戴礼记》作了出色的注解,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并由解说经文的著作逐渐成为经典,"到唐代,礼有周礼、仪礼、礼记,春秋有左传、公羊、毂梁,加上论语、尔雅、孝经,这样是十二经;宋明又增加入孟子,于是定型为十三经",为士者必读之书。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儒家经典之一,东汉郑玄的《六艺论》、晋代陈邵的《周礼论叙》和《隋书·经籍志》都认为是西汉礼学家戴圣编定的。

  东汉学者郑玄给东汉中期定型的收有四十九篇的“记”的选辑本——《礼记》做了出色的注解,这样一来,使它摆脱了从属《仪礼》的地位而独立成书,渐渐得到一般士人的尊信和传习,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不少有关《礼记》的著作。到了唐朝,国家设科取土,把近二十万字的《左传》和十万字的《礼记》都列为大经,五万字的《仪礼》和《周礼》、《诗经》等列为中经。因为《礼记》文字比较通畅,难度较小,且被列为大经,所以即使它比《仪礼》的字数多近一倍,还是攻习《礼记》的人多。到了明朝,《礼记》的地位进一步被提高,汉朝的五经里有《仪礼》没有《礼记》,明朝的五经里有《礼记》没有《仪礼》。《礼记》由一个附庸蔚为大国了。而《仪礼》这个往昔大国则日趋衰落了。

  从西汉到明清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为什么《礼记》越来越受重视,而《仪礼》越来越被漠视呢?因为《仪礼》记的是一大堆礼节单子,枯燥乏味,难读难懂,又离现实生活较远,社会的发展使它日益憔悴而丧失了吸引力。而《礼记》呢?它不仅记载了许多生活中实用性较大的细仪末节,而且详尽地论述了各种典礼的意义和制礼的精神,相当透彻地宣扬了儒家的礼治主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使封建统治阶级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在强化国家机器的同时,利用以礼治主义为中心的儒家思想,吸引广大知识阶层,规范世人的思想和行动,是维护统治秩序从而获得“长治久安”的不容忽视的大政方针。这就是《礼记》受到历代王朝的青睐,以至被推上经典地位的根本原因。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意识形态影响最大的书是儒家的书。从所起作用的大小来估计,《礼记》仅次于《论语》,比肩于《孟子》,而远远超过《荀子》。西汉以后,《礼记》由一部儒学短篇杂编上升为泱泱大国的一部重要经典,这史实本身,就值得注意。

  《礼记》与《仪礼》《周礼》合称“三礼”,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各个时代的人都从中寻找思想资源。因而,历代为《礼记》作注释的书很多,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新的研究成果。我们这里选录的原文依据清代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注释和译文则广泛参阅了各种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力求做到准确简明易懂选录的篇章由作者加上标题(原文只有篇名,每篇原文都较长),原则上采用选文的首句作标题,注释中只说明选自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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