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实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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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的福尔摩斯:
从《神探夏洛克》剧照看,夏洛克梳起大背头,披上大斗篷,复古感十足的造型一下子就随剧情一起穿越回维多利亚时代。特别是那顶颇具标志性的猎鹿帽,还有手边的一只葫芦烟斗,让夏洛克系列暂时告别了前几季改编的现代形象,回到他的“原型”。
可要说这是“原型”,却又不得不打上几个问号。在柯南?道尔爵士的原作中,福尔摩斯从来没有戴上那顶猎鹿帽。在《银斑驹》(The Adventure of the Silver Blaze)中,他只是戴着“一顶有护耳的旅行帽子”。而在《博斯库姆溪谷谜案》(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里,他戴着“一顶服贴的布帽子”。尽管猎鹿帽完全符合这两个特征,但柯南?道尔爵士毕竟从没直接给福尔摩斯添置过这顶帽子,那么猎鹿帽是从何时开始成为广受认可的福尔摩斯造型“标配”呢?这个小说里的虚构人物,从何时开始在读者心中有了固定形象?
深得人心的猎鹿帽
所谓猎鹿帽,顾名思义,就是乡野狩猎打鹿时戴的帽子,通常由六到八片三角形布片缝制在一起。除了花呢,布面、羊毛、山羊皮和牛仔都是常见的面料。这顶帽子的特别之处在于帽子的前后都有帽檐、并且带有护耳,分别保护戴帽子人的脸、脖子还有耳朵,不仅躲避日晒,还能抵御寒风,的确是长期在户外活动的不二选择,也是维多利亚时代流行一时的装扮。
1891年,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在为《河岸月刊》(The Strand Magazine)画《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的插画时,为福尔摩斯设计了一顶猎鹿帽和一件长斗篷。这是福尔摩斯本人第一次正儿八经地戴上猎鹿帽。紧接着在1892年12月的《银斑驹》配图中,佩吉特再次给福尔摩斯戴上了这顶帽子。从这时开始,猎鹿帽和福尔摩斯就紧紧联系在一起,甚至化身为侦探的标志。
可以说,在佩吉特笔下,福尔摩斯的形象从黑白的字里行间跃然纸面,走入人们的生活里。他的轮廓不需要清晰,只要有一个头戴猎鹿帽、吸着大烟斗、手持放大镜的剪影造型,就足以让人们辨认出这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了。因此当1901-1902年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河岸月刊》上刊登时,柯南?道尔指名要佩吉特为系列画插图。佩吉特之于福尔摩斯的重要意义,甚至是在他死后都影响深远。为福尔摩斯绘画的画家们发现自己除了模仿佩吉特以外别无他法,因为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形象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了。
但历史上第一位为福尔摩斯配图的画家大卫?亨利?弗里斯顿(David Henry Friston)却没有这样的荣幸。弗里斯顿在1887年获邀为《比顿圣诞节年度精选》(Beeton’s Christmas Annual)里《血字的研究》画插图,这也是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的第一次探案。第一次出现在杂志插图里的福尔摩斯同样身披斗篷,手持放大镜,唯一的不同在于他戴着一顶维多利亚时代象征绅士身份的礼帽,而非猎鹿帽。
福尔摩斯的这一人生首次“亮相”并不成功,沃尔特?克里奈菲尔特(Walter Klinefelter,《福尔摩斯的肖像和剪影》(Sherlock Holems in Portrait and Profile)一书的作者)批评这“极其拙劣”。就在几十年后,1932年,纽约的文学刊物《爱书人》(The Bookman)还形容这个福尔摩斯形象“在他的崇拜者眼中肯定是毫无乐趣可言。既不帅气,又没有见识。”另外一本叫作《福尔摩斯陪你度过睡前和闲暇时光》(Bedside, Bathtub, and Armchair Companion to Sherlock Holmes)的读物甚至认为大卫的插图是对福尔摩斯的摧残:“头也小,手也小,像个女人一样,鬓角却太长,身上又罩着一件偏大的外套显得整个人都很臃肿。特别是他的头看起来真奇怪,那顶圆帽子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福尔摩斯一点都不像我们认识的那位侦探。”
这位作者的愤慨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进入到20世纪30年代,头戴猎鹿帽的福尔摩斯已经来到美国。弗里斯顿创作的这个散发出浓浓维多利亚英国绅士气息、言行刻板、举止规矩的福尔摩斯,一举一动都像个警察,和佩吉特笔下那个头戴猎鹿帽、已经为寻求谜底做好探险的准备、完全没有半点公务人员味道的福尔摩斯相比,后者自然更迎合美国人的口味,也符合了几乎所有福尔摩斯爱好者的标准。由于弗里斯顿的第一次尝试可以说以失败告终,比顿公司在重版《血字的研究》时就换了一位画家。如果柯南?道尔爵士算是福尔摩斯的父亲,那么这位画家就算是他的爷爷了,也就是柯南?道尔的父亲——查尔斯?道尔(Charles Doyle)。
道尔一家出了很多画家,但查尔斯本人受困于抑郁症和酗酒的折磨似乎影响了他绘画天才的发挥。然而,尽管线条简单,人物形象平平,我们仍然能从他创作的福尔摩斯插画中感受到这个祖父对自己孙辈的喜爱,因为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和他自己的轮廓一模一样。为柯南?道尔写作传记的吉布森和格林觉得这次尝试“虽然看起来和福尔摩斯没什么关系,但仍然不失乐趣”。
福尔摩斯简介: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冷静、睿智,无数次被搬上大荧幕。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其全名被认为是威廉·歇洛克·斯科特·福尔摩斯(William Sherlock Scott Holmes)。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解除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他也对后世的侦探形象和作品——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赫尔克里·波洛、多萝西·L·塞耶斯的彼得·温西——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他被认为是侦探的代表,一个多世纪以来成为无数侦探的偶像。
夏洛克·福尔摩斯(又译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Sir Arthur Conan Doyle)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创造出的侦探,全书主要以华生为第一人称叙述发生在福尔摩斯身上的事情,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B代表法语中的bis,表示公寓中有两人居住)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他和好友华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时候)。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Dr. John H.Watson)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