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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精锐火器部队的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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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精锐火器部队亡于一只“鸡”,堪称千古第一笑话,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推荐的明朝精锐火器部队的趣闻,希望各位看官能感兴趣哦。

  明朝精锐火器部队的趣闻:

  北京八达岭中国长城博物馆藏有崇祯元年(1628年)所造的前装滑膛红夷型火炮一门,从炮口可见其管壁为铁芯铜体,有准星、照门和炮耳。皇太极自从在火炮上吃了大亏后,就开始募集汉人工匠,最后终于制造出超越明军水平的大炮。北京的首都博物馆现藏一门于崇德八年(1643年)铸造的“神威大”,重三千六百斤,内径达14cm,全长263cm。根据目前一般冶铸史的教科书介绍,美国军官托马斯·罗德曼(Thomas。J。Rodman)在南北战争时曾发明一种铸炮新法:采用中空的模型,并在其中导入冷却水,可使铁质炮管自内向外凝固,所铸之炮可以更大,耐用程度可达到先前的五倍至数十倍。铁芯铜体的铸法虽使用两种金属,但原理很接近罗德曼法的雏形,只不过明朝的“定辽大”比罗德曼早出现了两个多世纪!

  尽管明军对红夷火炮的仿制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但操作方法却一直是当时许多明军炮手的弱点。16世纪以来,西方科学家已经用数学知识发明许多简明实用的仪器工具,这与中国全凭经验发射火炮的传统方式,形成强烈对比。这些工具有增进瞄准技术的“炮规”,这是最早的计算尺,它能将火炮发射所需的复杂数学和物理知识,变成简单的标尺刻画,可对射击目标进行精确的距离测量和角度定位;此外,还有“铳尺”,可帮助炮手迅速计算出不同材质的炮弹和不同口径的炮身所应填装的火药量。

  耶稣会教士将这些先进技术输入中国,徐光启最先学习。而他的学生孙元化于崇祯三年(1630年)获授登莱巡抚。他起用王征、张焘等信教官员或将领,并装备大量的西洋火器,还聘请了以葡萄牙军官特谢拉·科雷亚为首的顾问团。铳规、铳尺和矩度仪的使用以及装弹填药技巧的掌握,都是当时孙军中相当重要的训练内容,这些也是一般明朝军队所最欠缺的。最终,孙元化的部队成为一支受西式训练、采用西方武器的中国军队。这支本应该受到重视的精锐部队,竟然最后因为一只鸡的缘故集体兵变,直接导致了明清军事力量的对比。

  崇祯四年(1631年)八月,皇太极率清兵进攻大凌河城(今辽宁锦县)。孙元化急令部下孔有德以八百骑赶赴前线增援。这支部队虽是奉命北上,沿途却得不到官府的给养。至吴桥时,风雪交加,百姓惧兵,纷纷闭门罢市。一士兵不耐饥寒,偷了当地望族王象春的一只鸡。对方要求孔有德将此士兵“穿箭游街”,引发军队不满,遂拥戴孔有德为主,发动吴桥兵变。次年,在耿仲明的协助下,孔有德率众占领了登州。特谢拉·科雷亚及其葡萄牙炮手除三人幸存外,全部战死。巡抚孙元化被叛军放还,但最终还是被朝廷斩首弃市。徐光启多年经营的事业就此毁于一旦,一年之后郁郁辞世。

  崇祯六年(1633年),孔、耿二人投降后金,向皇太极宣誓效忠,皇太极在沈阳亲自欢迎他们。孔有德的归顺,不仅令后金获得大量精良的西洋火器,而且得到全套铸弹制药的技术以及瞄准的知识与仪具。经搭配八旗步骑兵后,在当时即形成一支几乎无坚不摧的劲旅。

  明朝军事状况:

  明朝军事指中国明朝时期的军队,明代早期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于少数,整体而言,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明朝军工业极其发达,一营5000人的士兵中就装备有霹雳炮一千挺,鸟枪二百枝以及大炮二十门,除此之外明军还有鬼头大刀,弓,弩,手雷和火箭等装备。跟宋朝不一样,明朝在每代皇帝执政期间,都会发生大规模战事,所以明朝的军工业为了应付战争所生产出来的武器数量是十分可观的。

  明代军事机关体制是经过几度调整变革然后才比较固定下来的。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考绩、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等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

  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其实,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考绩、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刑、工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即使如此,到吴元年(公元1364年)还是对此作了部分的调整,虽然仍保留大都督府,但裁免去大都督一职不设,改设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若干人,均为大都督府的长官。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众设多官而分其事权。

  明朝建立后,在中书省下的六部已有兵部,这对一个统一的大帝国来说,是实不可少的。明初,将原来由大部督府掌管的武官任免、考绩、荫袭、军队的训练、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等军事行政工作划归兵部掌管,大都督府仅保留统率全国军队的职权。

  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撤废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也宣布彻底改组大都督府,将大都督府分设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中书省和大都督府的同时大变动,是当时明王朝中央军政制度大改组的两翼,其重要意义实不相上下。当时还规定,五军都督府互不统辖,应该分别与兵部直接联系工作,而统一奏请皇帝裁定。每一个都督府内又都设有一小群都督,计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副都督等,俱为负责官员,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别统率全国各都司、卫、所,不得随便变动。至仇,统军的部门便一分而为五,领导人更是由一个增加到好几十个。任何统军的都督都绝不可能率本部军兵与朝廷对抗了。

  其实,任何一个都督府及其中的任何一个都督,连率领本部军兵的权力也是没有的。因为明王朝还规定: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有军事行动时,兵部奏请委派某一都督府某一都督率兵出战,而分调其他各都司、卫、所的兵丁归其指挥。军事行动结束,将帅即归回原都督府,兵丁归回原工所建制。这种体制显然是为了防范军权旁落,是为了对将帅们的职权有意掣时,其必然结果是,要付出大大削弱自己军事威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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