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司法轶事趣闻
相对于古代某些行为不正的法官而言,“招妓”简直就是小儿科,有些人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接受涉案人提供的终生性贿赂。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推荐的揭秘古代司法轶事趣闻,希望各位看官能感兴趣哦。
揭秘古代司法轶事趣闻:
话说在公元前528年的时候,两名先后从楚国逃亡到晋国寻求政治避难的难兄难弟邢侯和雍子,不但没有同病相怜、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意思,反而为了各自所分到的小地盘而争执了起来。
由于双方互不相让,以至于越争执矛盾越大。无奈之下,双方把官司打到了晋国的国家最高法院。
时任晋国最高法院院长的士景伯,是一位相当负责人的大法官,为人公正无私,而且之前也曾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件。
可是很不巧的是,当案情即将水落石出的时候,士景伯却因为一件公事而不得不到楚国去出趟差。
当然,案件不可能等士景伯回来再审。于是,晋国的最高执政长官韩起,便让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叔鱼来继续调查和审理此案。
经过认真的走访和调查,叔鱼发现罪责在于雍子,是他这为后来者,无理占据了人家邢侯的地盘。
然而,一来,雍子确实很想得到这块地盘;二来,他也想借助于此事打响自己在晋国的名声。所以,当他得知最终的调查结果的时候,他决定走一下后门,给叔鱼院长送份大礼。
于是,雍子带着自己年轻貌美的女儿来到了叔鱼院长的家里。在简单的寒暄之后,雍子低声(毕竟走后门这种事情见不得人)告诉叔鱼:如果你把这块地盘判给我,那么我这如花似玉的女儿就是你的了;如果你要是判给邢侯的话,那我就把自己的女儿带回去。
说完就用双眼直盯着叔鱼看,意思再简单不过了——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经过几秒钟的大脑斗争,叔鱼院长男人的本性战胜了道德和公理,他把美女收下了,雍子满脸微笑地回去了。
其实,自从双方打官司那天起,邢侯就一直派人暗中盯住了雍子,防止他采用下三滥的手段来打赢官司。
所以,当他得知雍子把自己漂亮的女儿无偿送给叔鱼院长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其中的某些含义——这小子也太无耻了吧,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明目张胆地搞性贿赂!
让邢侯想不明白的是,你小子搞就搞吧,随便找个稍有姿色的下人送去不就完事了么,还居然把自己的亲生闺女给送了进去,无耻之徒,真是无耻之徒!
当时,虽然他已经对这件案子做了最坏的打算。但是,当现实来临的时候,他依然接受不了。
第二天,当邢侯和雍子再次对簿公堂之上的时候,雍子用讥笑的眼神瞅了邢侯一眼,然后自信十足地看了看已经是自己女婿的副院长兼大法官叔鱼。
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既然自己已经“吃”进了人家的女儿,那就该为人家说话。所以,我们尊敬的叔鱼大法官说了——“邢侯没事找事,抢了雍子的地盘,应该依律处罚;雍子是本案的受害者,无罪释放回家!”
邢侯怒了,你丫还真敢把这颠倒黑白的话说出口,看我打不死你!
于是,公堂之上随即陷入了混乱之中。
好长时间之后,混乱停止,法庭上有两人倒在了血泊之中——大法官叔鱼以及本案的被告兼行贿人雍子,他们已经被愤怒的邢侯当堂给打死(够暴力的)。
当然,邢侯的冲动之举并没有为自己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也因为故意杀人罪,一起陪同那两位仁兄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去了。
春秋时期叔向论罪:“昏墨贼杀”
晋国有邢侯、雍子这两家贵族为了一块田产打了多年官司,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公元前528年,晋国原来的“理”(最高司法官)士景伯被国君派往楚国担任使节,临时委派叔鱼代理理官职务。晋国的执政韩宣子要求叔鱼抓紧处理积案。叔鱼重新审理这桩争田案件,起初倾向于邢侯,打算判决雍子败诉。雍子察觉到叔鱼的倾向,赶紧把女儿嫁给叔鱼,乘机送了大批嫁妆。叔鱼于是就判决邢侯败诉。邢侯为此怒不可遏,在上朝时当场杀死了雍子和叔鱼。
执政韩宣子找不到判决此案的依据,只得去请教有名望的大夫叔向。
叔向说:“这三个人都犯了大罪,活着的要处死,死了的仍然要戮尸。雍子明知道自己理亏而公然行贿,叔鱼接受贿赂而‘卖狱’,邢侯肆无忌惮擅自杀人,这三种罪名同样严重:自己犯了罪而以行贿来掩盖是‘昏’罪,接受贿赂破坏法律是‘墨’罪,擅自杀人是‘贼’罪。早在夏朝的法典《夏书》上就说:昏、墨、贼这三种罪都要处死,这是皋陶传下来的古老法律,请按此办理。”
于是韩宣子下令将邢侯押到市场上当众处决,并将雍子、叔鱼的尸体也拖到市场上一起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