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被自杀”的趣闻
“被自杀”从来都不是新鲜事,那么清朝的查赈大员到底是怎样“被自杀”的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清朝“被自杀”的趣闻,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问。
清朝“被自杀”的趣闻:
“被自杀”一词,是近年来风行于网络的新词语。其大意为:一个没有自杀动机的人,突然因某种变故而死亡;死亡现场呈现自杀的迹象,或被他人安排成自杀的样子。安徽阜阳“白宫”揭发人在狱中的神秘死亡,河南安阳一青年在派出所的“撞墙自杀”,就是对“被自杀”涵义的有力诠释。其实,这种致人“非正常死亡”的隐秘杀人方式,并非现代产物,而是中国几千年封建腐朽制度和官僚黑恶气息的残余。历史上,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贩夫走卒,为了掩盖真相、逃避责任,而制造的践踏法律、杀人灭口的案件,不胜枚举。嘉庆年间查赈大员李毓昌之死,就是一起典型的“被自杀”案件。
李毓昌(1771—1808),字皋言,号荣轩,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戊辰科进士,随后被分配到江苏担任候补知县。是年秋,江淮泛滥,淮安一带饿殍遍野,京师震动。朝廷虽然拨出了40万赈灾银两,但在地方官员的层层克扣下,真正到灾民手中的寥寥无几。恼怒之余,嘉庆皇帝只好再拨调30万白银,同时下令两江总督选派得力官员前赴灾区监督发放,并查清赈灾银被贪污一事。于是,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的李毓昌,带领李祥、顾祥、马连升三名随从,便踏进了受灾最严重的山阳县。然而,此次之行,竟成为李毓昌死于非命的壮烈之旅。
山阳知县王伸汉在官场混迹多年,经验老道。然而,对于这位新面孔的到来,他还是心有余悸,尤其是得知李毓昌从灾民口中了解到他贪污赈银的蛛丝马迹,从县衙档案查实了他虚报户口的罪证铁证,而且已经秘密拟好了上报总督府的调查报告后,王伸汉开始变得惶惶不安。为了蒙混过关,王伸汉先是向李毓昌行贿买平安,遭到拒绝;后又买通李毓昌的随从偷公文,也未得逞。情急之下,王伸汉决定杀人灭口。一天夜里,随从李祥在李毓昌喝的茶水中下了毒,接着又伙同其他两名又随从用丝带将李毓昌勒死,然后伪造了“自缢”身亡现场。事后,王伸汉与淮安知府经过密谋,以“自杀”案草草上报了结。
李毓昌的突然死亡,让李家族人顿生疑窦。李毓昌之叔李太清在领运棺椁时,发现死者遗物中有“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亲笔文稿;李毓昌之妻在收拾丈夫的衣物时,发现一件随身穿用的皮衣上有斑斑血迹。李家族人怀疑愈重,当即让人开棺检验,见死者指甲青黑,用一根银簪探入喉部,立即变色,擦拭不掉,均是中毒确证。种种迹象表明,李毓昌属于“非正常死亡”。于是,李太清赶赴京师,一纸诉状告到了都察院。嘉庆皇帝听奏后,非常重视,仔细披阅,并迅速向军机处发下渝旨,指出李毓昌之死“疑窦甚多,必有冤抑,亟须昭雪”,命令山东巡抚吉纶把李毓昌尸体运到省城详验,又下令把山阳知县及有关人立即证调集进京,由军机大臣会同刑部直接审讯。
尽管李毓昌的尸身已经腐烂,但在几名非常有经验的老仵作的详细检验下,发现其全身骨骼大部青黑,唯独胸骨暗黄,显然是毒性尚未全部发作即因他故死亡。与此同时,军机大臣们会同刑部官员逐一审讯了王伸汉、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等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们无法抵赖,先后供出了谋杀李毓昌的前因后果及作案手段,情词吻合,昭然若揭。至此,这起沸沸扬扬的查赈大员“被自杀”案件,终于真相大白。随后,嘉庆皇帝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两江总督铁保被革职后发配乌鲁木齐;江苏巡抚汪日章被革职;山阳知县王伸汉处以“斩立决”,其子发配伊犁;淮安知府玉毂处以“绞立决”;王伸汉的仆役包祥,助纣为虐,“著即处斩”;李毓昌的随从李祥、顾祥、马连升,一律“凌迟处死”。其中主犯李祥被押至李毓昌坟前行刑,死后“摘心致祭”。
李毓昌“被自杀”案昭雪后,嘉庆皇帝为了“示准作臣纲”,对李氏家族进行了大大褒奖。特令将李毓昌追封为知府,亲自为李毓昌立嗣并破格赏为“举人”,其叔李太清也被封为“武举”。除此之外,嘉庆皇帝想到李毓昌的壮烈人生和悲惨遭遇,不禁感慨万千,忍不住有话要说。为此,嘉庆皇帝亲作御制诗一首,题为《悯忠诗三十韵》,全诗三百字,夹注九百五十一字。能为一个臣属作这样的长歌细注,这对于平日不怎么动笔的嘉庆皇帝来说,是极其罕见的。诗成之后,嘉庆又渝令山东巡抚吉纶采石造碑,精工刊勒,立在李毓昌墓前。这份哀荣,或许是对李毓昌这样一位刚正不阿的清官最大的安慰了。
李毓昌的简介:
李毓昌,字皋言,号荣轩(1772~1808),山东即墨阁里村人。自幼勤奋好学,聪明过人,且孝亲敬长,品行端正,尝以品学兼优闻名乡里。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他23岁时考中恩科举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又考中戊辰科进士。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李毓昌中进士后,以即用知县分发江苏抚署候缺。
榜下以后候补知县用,当年他便被派往山阳查赈。那年淮安(当时叫山阳,是府、县所在地)遭灾,清还发赈银救济灾民,山阳知县王伸汉大肆贪污,恐怕被查,便精心贿赂前来查赈的官员。10名官员中唯独李毓昌不为所惑。
李毓昌亲自分办四乡的查赈事宜。他于戊辰九月到任后,不顾鞍马劳顿,即率人役赴乡间住户核查户口分发赈票,每至一村必亲临民户造册,注照老幼人数,勘验受灾程度既有无漏赈和冒领现象,其公正廉明无懈可击。当地百姓无不称之谓"李青天",更有将其誉为"再生父母"者。至十月即复查二乡毕,将所查出的王伸汉借放赈之机贪赃枉法、克扣赈银之事俱清册欲上禀淮安知府,眼看贪官污吏趁灾打劫的盖子将要揭开。
获悉李毓昌的动向后,山阳知县王伸汉探知后大为震惊,急忙修书将李毓昌诓回县衙,私设酒宴殷勤相待,并软硬兼施地相劝道:"公初为官,不知做官的诀窍,日赴茅舍,访贫问苦,天寒地冻,过于劳累,可谓慕虚名而失实惠,实非为官道,望公三思。"李毓昌听罢,勃然大怒,当即严词相驳:"为官之道贵在清廉,攫取饥民之口食非民之父母之所为。对克扣赈银之事任公自为之,在下实不敢自污以欺天也,然我必呈之上台,以救生民于水火,以正朝廷之律令!"说罢便仰面长叹拂袖而去。王伸汉见此情景恐惧万分,便设毒计买通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将投下毒茶水给李毓昌喝,致李腹痛吐血,又用丝带勒死,随后伪造自缢身亡现场。王伸汉与淮安知府密谋定案,使李毓昌受屈死蒙深冤。
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李毓昌妻在丈夫遗物中发现血衣和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禀贴残稿,顿时对丈夫之死生疑心。
经开棺检验,知李毓昌生前中毒,并非自缢。李毓昌叔父李泰清便赴京城向都察院告状,嘉庆皇帝对当时的贪官横行极为恼火,为中兴图治,决心严厉整顿吏治,李毓昌这桩查赈大员蒙冤命案成为向贪官开刀的口子。
案情很快大白,嘉庆皇帝亲自批示,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夏,将谋害李毓昌的贪官、刁吏、恶仆王伸汉、王毂、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处死,革职流放了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还惩处了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赈大员。李毓昌冤案终得昭雪。
后经礼部议奏,嘉庆皇帝谕旨:追封加赏李毓昌为知府衔,照知府例赐恤;按四品官例给予全葬银二百两,一次致祭银十二两;加赏李公之叔李泰清为武举人;李公无子,为继承其香火,恩准将其侄李希佐继承为嗣,并加恩赏为举人,准其一体会试,继统书香,以示奖忠之意;另有地方府道捐资一千两,与李公遗孀林氏作为其嗣子膏火所需及其女子之嫁资。嘉庆皇帝亲赐《悯忠诗》五排三十韵,并捐资一千余两令地方官员于李毓昌墓前修御制悯忠诗碑楼以褒节。嘉庆皇帝亲作《悯忠诗》表达对李毓昌清正廉明人格的首肯,刻石立于李毓昌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