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分封和井田制有什么关系
周朝是中国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世袭奴隶王朝,其后秦汉开始成为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政府的大一统国家。史书常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下周朝的分封和井田制有什么关系?
分封和井田制的关系
熟悉周朝制度的人都知道井田制和分封制,这两项制度都是周朝统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二者之间有何联系呢?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因耕地阡陌纵横,如同井字而得名。内容是: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臣下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并要向周正交纳一定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瓦解:春秋战国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私田增多→出现新的封建剥削方式→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周正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保卫王室。周初分封制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宋、晋等。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城。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奴隶制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奴隶制国家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隶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奴隶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二者相互影响,是西周奴隶制兴盛的支柱。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瓦解、分封制破坏,奴隶制度逐步为封建制度所取代。
延伸阅读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古代中国的“天子”、皇帝将土地分给亲属或功臣,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井田制度(land law of serf society)指的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井田制度是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182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井田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井田制逐渐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