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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的官制是怎样的

时间: 耀聪2 西周

  公元前770年进入了东周时期,包括春秋、战国两个阶段。这是一个由统一而进入分裂的时代,是社会转变的时代,也是经济、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东周官制和西周官制有所不同,包括春秋官制和战国官制。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春秋的官制是怎样的?

  春秋初期,王宫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9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赐祭肉给齐桓公;隐公11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鲁国本无太宰,而羽父“求太宰”是想成为最高执政官。春秋中期,太宰(冢宰)地位就逐渐下降了,最后成为无实权的尊称。这可能与周王室公室地位下降有关,因为太宰本身是王室的家宰,王室衰落,其家宰自然也随之失去了控制权。如成公10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15年(前576年)宋国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11年(前562年)郑国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但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战国时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

  春秋的官制:王朝官制

  西周六卿的首领,春秋时称“正卿”或“冢宰”,也称“相”。正卿有1-2名副贰,称“介卿”。东周的执政正卿开始是郑伯,隐公8年(前715年)后郑伯为左卿、虢公为右卿。桓公5年(前707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王以诸侯伐郑,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周公黑肩将左军”(《左传》)。从行文看,大概右卿的地位高于左卿(中原各国尚右,楚国尚左)。此后,虢公、周公并掌周政。僖公5年(前655年)虢国灭,虢公丑奔京师,自此虢公也失政了。此后,周室的执政者就是周公。后来,周公又与王子虎、王叔桓公等同执周政。至春秋后期,周政权落在单(右卿)、刘(左卿)二氏手中。

  春秋的官制:列国官制

  (1)朝官

  春秋列国在治事众官之上,有1人总领全国大政,各国名称不同,泛称“执政”,相当于后世的相。它是由西周晚期的执政卿事发展而来的。平王东迁后,在春秋初年还称为“卿士”,后又以太宰居此位;晋国称中军元帅,郑国称当国,齐国在景公时曾一度称为相。“执政”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称上卿),唯一的例外是齐景公时管仲掌国政而爵为下卿。因为齐国的国氏、高氏二卿是由周天子任命,而管仲为桓公所任,其爵为下卿以示齐对周王的尊重。“执政”有1-2人襄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士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襄助。

  春秋列国的重要职官是司徒、司马、司空,其次为司寇,为掌管诸侯朝政的官员。司徒治民事、掌户籍,“司”是掌管,“徒”是徒役,指服军役和各种劳役的民众。司马治军,其佐助为少司马,属官有主管养马的校人(或称校正)。战国以前重车战,每辆战车用4匹马,中间两匹称“服马”,两旁的称“骖马”。马在车战时代起相当大的作用,所以以“马”命官。司空管土地,主要职责是测量土地的远近、辨别土地的好坏,以便授予民众耕种;编定赋税的征收数额。司寇掌管刑狱诉讼,治寇盗。这些官称在中原列国多有设置,其职司也大同小异。主管刑狱的官还有称作理、士、大士、尉氏等。如晋国栾盈在国内斗争失败后逃往楚国,路经东周时遭到抢劫,因此要求周王给予保护,不然就要归罪尉氏。尉氏当是后世“廷尉”一名之所本。

  1.鲁国

  《左传·昭公4年》载,杜泄对季孙说:“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可见,鲁三家实际掌握了司徒、司马、司空三个要职。

  襄公21年(前552年),季孙对臧武仲说:“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说明臧武仲为司寇,其职次于“三司”。后来臧氏衰败,孔子曾一度为鲁司寇(年俸为粟6万斗),所以他有资格陪鲁定公到夹谷会见齐景公。据说他在司寇任内曾诛杀与他作对的少正卯(《荀子·宥坐》),其实此事不可信,“少正”本是官名,但春秋时鲁国并无此官。孔子是春秋后期人,出身于非贵族家庭,他能任司寇这一要职,说明当时的等级制和世袭官制已开始动摇。

  2.宋国

  宋国有“六师”之制,如《左传·文公8年》载“公子成为右师,公子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宋国的右师、左师可能就是右卿、左卿,相当于后世的右相、左相。如僖公9年(前651年)宋襄公即位,以公子且夷仁,使为左师以听政;成公15年华元执政,即任右师之职;向戌也曾以左师听政。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空,避其讳,改司空为司城。其后,宋分司寇为大、小司寇,又增设太宰、少宰等官,如《左传·成公15年》载“于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向带为太宰、鱼府为少宰”。宋国虽增设宰官,但位在六卿之后,又不是卿爵。宰职本是王室总管性质的官,春秋时地位下降,正反映了治事职官和臣仆(或宫廷内官)的分职。

  至昭公22年(前520年)右、左师降于“三司”之后,六卿的次序为:大司马、大司徒、司城、左师、右师、大司寇。此后由于时世不同,六卿权力的轻重也随之变换。哀公26年又以右师为首,“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

  3.郑国

  郑国也设六卿,但官职不尽一致。《左传·襄公2年》载“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左传·襄公10年》载“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襄公22年(前551年)又提到“少正公孙侨”与晋人对话之事。从这些记载可知,郑国六卿的官称应是“当国”、“为政”、“司马”、“司空”、“司徒”及“少正”。

  4.晋国

  晋国执政官多为军职,《左传·闵公元年》载,晋献公时有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这种君卿共掌军师之制,与春秋初年六国相同。至晋文公始作三军,立“元帅”。《左传·僖公27年》载晋侯兴师救宋说:“于是乎蒐于被庐,作三军……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命赵衰为卿,让于栾枝、先轸。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

  “元帅”也称,中军将、元帅、之名实始于此。其下设尉,主发众使民。中军将是军中最高执政官。春秋列国军政不分,晋文公6年(前631年)赵盾将中军,“始为国政”,即中军主将执国政,为诸卿之首。晋三军将佐都是卿。晋景公12年(前588年)12月,“晋作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即凡掌军职、地位较高的都可为执政官——卿(列国官制大体如此)。这可作为文武不分、军政合一的佐证。

  在各军将佐之下设有军大夫(掌军中政事)、军司马(掌军纪)、军司空(掌道路修建)、侯庵(掌侦察敌情)等官。

  晋成公时,以卿的长子为公族,设公族大夫以教育公族,以中军元帅治军民。司马、司空的地位比其他国家低。司马只掌军中法纪,而非统兵官,是晋国职官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司空兼管军政、民政,其职司与列国相同,也主管筑城及其他土木建筑。如庄公26年(前668年)士□因有新功,由大夫升为大司空。献公则命他主持增筑绛城,修建公子重耳、夷吾的封地蒲城与屈城。

  (2)内廷官

  1.太师、太傅、膳夫、宗人(宗伯)

  东周及列国还有专为君主服务的近侍官员,列国大体一致。如太师、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师、傅、保;太子即位为王,就被尊为太师、太傅、太保。这类官在西周时地位很重要,执掌国政,称“三公”。春秋时,各诸侯国不设太保一职,而太师、太傅多属美称,并无实权。又如膳夫,本是掌管王的膳食官,西周时却可担任王命要务。春秋初年,东周王室膳夫的爵位还是大夫,地位不算低,但其他侯国掌管膳食的官,则不见有执行重大政治使命的事。西周实行宗法制,宗伯是王朝重要职官,而春秋时只有鲁国设宗伯,其职掌是祭祀时掌神主位置的排列,其他侯国只设宗人,为国君掌管祭祀,并向神灵祷告,所以有“祝宗”之称,地位不高。这些职官地位的下降,是朝政治事官与宫廷内官分职的结果。这种分职是春秋时官制的一大变化,反映了统治机构日趋完善、设官分职更加细密的情况。

  2.史官

  在君王左右专掌书记文籍典册的官,称“史官”。《左传·庄公23年》载曹刿谏鲁庄公:“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这里所说的“君举必书”,就是史官的职责。鲁成公2年(前589年)周定王破格接待晋国史臣巩朔,事后定王派人告诉史官,此举不合礼制,不要载入史册,可见君王的言行都有专人记录。西周时,史官有太史、内史之分,内史专掌册命之事。到春秋时,除东周王室外,其他侯国只有太史兼掌册命,而不设内史之官。

  史官为了记载的真实,往往秉公直书,不畏权势。如《左传·襄公25年》载:齐国崔杼专权,杀死齐庄公后,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段记载说明了春秋时的史官,为了保留历史的真实,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3.史(又称卜人、卜士)

  掌管卜筮的官也称“史”。如襄公9年,“穆姜(襄公祖母)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史曰……”。

  4.仆大夫

  仆大夫掌管国君宫内的日常事务,君臣之间的意见常由他上通下达。这种人很容易假君命而擅权,如《左传·哀公26年》载:“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国人恶之。”这个大尹就是掌管通达君臣意见的仆大夫,他竟敢不将臣下的意见通达给宋景公,还以自己私意作为景公意见下达给臣僚,致使宋国六卿三族都受其摆布。后来事情败露,才畏罪潜逃楚国。

  5.其他

  在列国宫中还设有乐官,称师、太师或舞师,掌管祭祀、宴飨、朝会的乐舞。又设府人(掌金玉玩好)、廪人(掌粮禾米物),掌管国君的财物。司官或称巷伯、寺人、竖等,由阉人充任,掌管后宫。

  春秋的官制:地方官

  1.国野制

  国野制在西周时就已推行过。“国”指国都附近的地区,“野”指农村。国人有服军役、纳军赋的义务,各国军队也以国人为主力。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组织基本上是国野制,把郊区和农村的居民按什伍制组织起来,各级设官管理。

  春秋初年,管仲在齐国推行“参国伍鄙”制:在国中以5家为轨,设轨长;10轨为里,设里有司;4里为连,设连长;10连为乡,设乡良人(爵为大夫);国中有21乡;轨长、里有司、连长、乡良人是国的四级官制;在野鄙中以30家为邑,设邑有司;10邑为卒,设卒帅;10卒为乡,设乡帅;3乡为县,设县帅;10县为属,设属大夫和属正长各1人;全国分为5属;邑有司、卒帅、乡帅、县帅、属大夫、属正长是野的五级官制(《国语·齐语》)。

  2.郡县制

  春秋以后,各国又相继设县。县本设在一国的边境,目的是为了加强防御。至春秋中晚期,内地也设县,县开始成为地方政权组织,如晋国曾在旧都绛(今山西翼城县东)设县,称绛县。春秋末,晋国在县下又设郡。春秋时郡比县小,与战国以后郡统县的地方制不同。由于县的大量设置逐渐取代了国野制,县郡官吏也就成为地方政权的主要官吏。到战国时,国野制也不存在了。如晋灭祁氏、羊舌氏后,分其田为10县,每县由国君派人治理,称县大夫;县大夫下设县师、司马、司寇(其职掌与中央的司马、司寇相当,只是管辖范围不同)。

  3.家(贵族封地)

  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有大片封地,也有宗族组织,这种宗族组织称为“家”。春秋时这些“家”的势力大大膨胀起来。鲁国的“三桓”(鲁桓公三个儿子的后裔)就曾两次瓜分公室。晋国的六卿势力也很强大,祁氏、韩氏各拥有7县,大夫羊舌氏也有2县。《左传·昭公5年》载“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9县能出900辆兵车,说明每县都是拥有100辆兵车的大县。此外,宋国的戴、桓八族、郑国的“七穆”,都是大家。拥有大片封地、控制大量人口,贵族在“家”中已建立起一套行政机构,是国中之国,因而“家”可视为一国中的地方组织。

  宰(家宰)总管一家政务,宰下有各种官吏,分掌各种事务。《论语·子路》载,孔子的学生仲弓就曾任过鲁国季氏的家宰;他向孔子请教为政的方法,孔子告诉他:“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可见家宰可以任免官吏。《论语·先进》说,子路为季氏家宰时就任命子羔为费邑宰。“家”的下面,还分设有若干邑或县,并设各种职官。《左传·定公10年》载,鲁国叔孙氏的郡邑就设有邑宰、马正、工师、贾正等官。

  春秋晚期,这类家臣的人选已不限于本宗族的人,有时也不限于用本国人。如阳虎,本为孟氏后,而作季氏家宰。定公9年(前501年),阳虎畏罪逃奔晋国,赵简子迎而相之。子路作了鲁国季氏宰后,又到卫国作了卫大夫孔悝的邑宰,并于哀公15年为孔悝之难“结缨而死”。齐国的鲍国跑到鲁国作了施孝叔家臣。这种家臣、家宰不受出身和等级的限制,如子路、仲弓、冉有、子羔等人出身均较低微,但都做过家宰、邑宰之类的官。

  春秋晚期,家臣的俸禄多为领取实物,主子对家臣的任免去留也较自由,他们之间基本上是个人的主从关系,由这种关系而逐渐构成了一种新型的任官制度。到战国初期,一些强“家”取代国君成为诸侯后,这些家臣就变成了国家官吏。这时,家臣与主人间的主从关系,就成了新国家官僚制度的基础。这样,从西周以来盛行的等级制、世袭官制,就被新的、适合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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