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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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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保险的历史简介。欢迎欣赏阅读。

  保险的历史发展起源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0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 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曾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以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据传说,5000多年前的一天正午,一支横越埃及沙漠的骆驼商队正艰难地在沙丘间跋涉。酷热的太阳烘烤着毫无遮掩的沙漠,仿佛要把一切生命烤干,一只粗糙的水壶在商人间传递。突然,天空一下子变暗,乌云像横泻的浊浪在天空中翻滚,一场大风暴要降临了。商人们顾不得骆驼了,拼命地往沙丘高处爬去。风暴过后,原来他们丢弃骆驼和货物的地方已经堆起了几座新沙丘,30只骆驼只有8只跑得快的幸免于难,其余的无影无踪了。

  要是在从前,损失货物、骆驼的商人就要面临着破产了。但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商队在出发前,精明的商队领队就将商人们召集到一块,通过了一个共同承担风险的互助共济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如果旅途中有商人的货物或骆驼遇到不测而损失或死亡,由未受损的商人从其获利中拿出一部分来分摊救济受难者;如果大家都平安,则从每个人的获利中提取一部分留存,作为下次运输补充损失的资金。由于有了这个约定,这次损失事故没有在商队中造成太大的波动,因为全商队还有8只骆驼和它们所载的货物,贸易所得的利润分摊下去,至少可以使商人们购置新的骆驼,以求东山再起。这种互助共济法,经过后来不断的完善后,被收入到汉谟拉比法典中。

  无独有偶,3000多年前,在中国的长江上也有商人运用了这种互助共济的方法。长江是一条横贯中国东西的河流,在其上游地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因此,长江就成了主要的交通要道。大批的货物源源不断地从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运往下游。由于当时造船技术有限,加上长江水急浪高,经常发生船只倾覆、货物损失的事故,商人们都在思考着用什么办法来避免这种损失。有一个年轻的四川商人名叫刘牧的,提出了一个办法,要改变过去那种把货物集中装载在一条船上的做法,而把货物分装在不同的船上。开始时很多商人都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如果采取这种做法,就要与别的商人打交道,还增加了货物装卸工作量。但经过努力的说服,刘牧成功了。采取这种办法后的第一次航行,果然发生了事故,船队中有一艘船沉没了。但由于采取了分装法,使损失分摊到每个商人头上后,损失就变成很小了,大家都避过了灭顶之灾。这种分散风险的方法在长江运输货物的商人们中被广泛地接受,进而得到了发展。其分散危险或由整个船队分担损失的做法,其实就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原理与基础。

  世界保险的历史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保险客服中心系统解决方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在古罗马成立的各雷基亚(共济组织),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个月收取5阿司,积累起来成为公积金,用于丧葬的补助费,这是人寿保险的萌芽。

  保险 源于海上借贷。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

  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

  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英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经过大规模的殖民掠夺,英国日益发展成为占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大英帝国,为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制度也随之产生。十七世纪中叶,爱德华·劳埃德在泰晤士河畔开设了"劳合咖啡馆",成为人们交换航运信息,购买保险及交谈商业新闻的场所。随后在咖啡馆开办保险业务。1696年劳合咖啡馆迁至伦敦金融中心,成为劳合社的前身。

  现行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英国。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巨大火灾(参见伦敦大火),全城被烧毁一半以上,损失约1200万英镑,20万人无家可归。由于这次大火的教训,保险思想逐渐深入人心。1667年,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在伦敦开办个人保险,经营房屋火灾保险,出现了第一家专营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火灾保险公司逐渐增多,1861年-1911年间,英国登记在册的火灾保险公司达到567家。1909年,英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火灾保险进行制约和监督,促进了火灾保险业务的正常发展。

  英国在1688年建立的“寡妇年金制”和“孤寡保险会”等保险组织,使人寿保险企业化。

  中国保险的历史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6年,太平停办国内业务,专营境外业务。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农村住房保险,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对保险企业管理的法律文件。

  1988年5月28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当时的平安保险公司由招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出资设立,是新中国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国内成立的第二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的成立与后来发展所创造的贡献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91年5月13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中国太保的成立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及中国再保险前身)、中国平安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国内数家大型保险企业并延续至今。

  1991年9月,开始起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

  1993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美国摩根斯坦利和美国高盛集团两大国际投资银行入股平安13.7%的股份,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的保险企业。

  1994年10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1月,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1996年8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6年8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7年9月9日,13家全国性、区域性中资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我国第一个《全国保险行业公约》,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9年1月18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重组,集团公司撤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99年1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999年3月18日,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

  2000年6月,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

  2000年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4家人寿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

  200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香港专营海外业务近半个世纪的太平人寿 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成为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

  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了重组改制工作,2003年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国有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

  2003年2月4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2003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1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控股的平安银行成立,平安银行是中国第一家由保险企业绝对控股的银行。平安银行前身为福建亚洲银行,2003年被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收购。2006年11月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2007年6月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2009年1月深圳平安银行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2日,经过重组改制,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成立。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

  2006年12月,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六家大中型企业发起,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登陆A股市场。泛华保险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

  2007年6月,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2007年9月,美国上市公司ehealthinsurance旗下优保在厦门正式上线,意味着我国保险进入电子商务时代。

  2009年6月3日,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2009年12月23日,中国太保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与内地另两大保险巨头会师香江。

  2011年12月15日、12月16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H同步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A+H股同步上市的保险公司,同时也是国内第四支保险股。

  2012年3月,中国太平被列入中央直接管理金融企业。

  2012年5月14日,网金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开心保网为该公司旗下网站,是中国技术领先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同时也是网金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国范围内进行保险类产品销售与服务提供的综合性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2013年6月7日,中国太平保险重组改制整体上市,将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整体上市。

  2013年6月9日,保监会确定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加强社会大众保障意识。

  2016年1月31日,专注为保险营销员展业助力,为投保人解疑答惑的保险异议处理网开设。


  看了保险的历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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