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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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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又称"莞城",位于珠江口东岸,"广东四小虎"之首 ,号称"世界工厂",国际花园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篮球城市 ,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是全国4个不设县的地级市之一。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市建制沿革,希望能帮到你。

  东莞市建制沿革

  东莞的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

  夏朝时,东莞属南交地。

  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并岭南,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

  东汉顺帝分番禺设立增城县,东莞于当时增城治下。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隶属东官郡。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东莞相传因地处广州东面(今东南面)及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的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和澳门)。

  明万历元年(1573年)将东莞守御千户所、编户五十六里立新安县(今深圳市和香港),东莞地域随之缩小。清沿明制。

  清朝,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

  民国期间,先后隶广东省粤海道、粤中行政区、第一行政区和第四行政区。

  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是东江纵队的抗日根据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莞县属东江行政区管辖。

  1952年,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8年11月,东莞县曾短期隶广州市。

  1959年01月,撤销惠阳专区,东莞县划归佛山专区。

  1963年0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县又隶惠阳专区。

  1985年06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

  1985年0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仍属惠阳地区管辖。

  1988年01月,国务院批复将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东莞区划沿革

  1985年01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0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

  1988年01月,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市是全国4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

  1986年,东莞市开始撤区公所建镇,实行镇辖村体制;

  1986年02月24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撤销东莞市莞城镇和篁村区、万江区、附城区等3个区公所,设立东莞市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万江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5个街道办事处。

  1988年01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07月东莞市莞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成立,作为正县级单位(东莞成立地级市之后计划成立的第一个区,后被广州当局反对,设区计划夭折),管辖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和万江区街道办事处5个科级街道办事处。

  2000年03月,撤销附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东城街道办事处;

  2001年10月,撤销篁村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南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01月,撤销1988年01月分设的城内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合并重新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11月,撤销万江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万江街道办事处;

  至2011年09月东莞市下辖28个镇和4个街道;各镇(街道)共下辖383个村和214个社区。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东莞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管理;镇行政管理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村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行政管理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看了东莞市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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