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行政区划
唐朝疆域辽阔,初期将郡改称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县,实行州县两级制。但此时天下已经不是秦朝建国时的三十六郡的规模,州数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唐朝行政区划。
唐朝行政区划简介
唐朝行政区划,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时期。在较长时 期内, 唐朝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但是“道”的实际权限相互间差异很大,变革繁多,而且其基础往往是 节度使的实际权力膨胀,所以这一体系常被称为“虚三级”。而且唐朝疆域经历了显著的扩张到鼎盛到缩减的过程,后期逐渐趋向五代十国的分裂状态,行政区划的记载已经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设的“道”的概念,仍然影响了之后的 宋朝,并成为“路”的原形。
唐朝行政区划:道
627年( 贞观元年), 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这10道是: 关内、 河南、 河东、 河北、 山南、 陇右、 淮南、 江南、 剑南和 岭南。733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由10道变15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经玄宗改置,诸道的范围渐成定制。
太宗初设各道大致范围:
唐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639年(贞观十三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此时,唐朝的疆域已超过汉武帝全盛时期。
唐朝行政区划:府
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713年(开元元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
(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原荆州)。
(2)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627年(唐武德七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710年(景云初年),唐有都督府24,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
(3)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唐朝行政区划:节度使
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711年(景云二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至唐玄宗开元和天宝之间,已增至10个节度使: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节度使。它们都分布于边地。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756—761年(唐肃宗时)节度使已有44;又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所载,在806—820年(宪宗元和年间)唐全国有节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区划单位——道,在此时(安史之乱后)已徒有虚名了。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