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的历史发展介绍
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下面是书院的历史发展介绍。
发展历史
唐末至五代期间,战乱频繁,官学衰败,许多读书人避居山林,遂模仿佛教禅林讲经制度创立书院,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是实施藏书、教学与研究三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书院制度萌芽于唐,完备与宋,废止于清,前后千余年的历史,对中国封建社会教育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北宋时,以讲学为主的书院日渐增多。南宋时随理学的发展,书院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场所。宋代最著名的有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书院大多是自筹经费,建造校舍。教学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它的特点就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
明代书院发展到一千两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办书院。一些私立书院自由讲学,抨击时弊,成为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场所。最著名的有江苏无锡东林书院。明朝统制阶级曾先后4次毁禁书院,然而书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毁而不绝,在严酷的政治压迫下,书院师生宁死不屈。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清代书院达2000余所,但官学化也达到了极点,大部分书院与官学无异,如张之洞在武昌建立的两湖书院、广州越秀书院等等。到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诏令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至此,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当代中国书院纷纷举起,大多是国学培育、书画交流之所。规划较大且设施、内容较完善的书院有安徽西庐书院。
历史沿革
唐代书院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分官私两类。私人书院最初为私人读书的书房,唐贞观九年(635)设在遂宁县的张九宗书院,为较早的私人书院。官立书院初为官方修书、校书或偶尔为皇帝讲经的场所。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将乾元院改名为丽正修书院。十三年又改为集贤殿书院。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于五代末期基本形成,主要培养学生参加科举考试。
宋代书院
北宋初年,私人讲学的书院大量产生。陆续出现白鹿洞、岳麓、睢阳(应天府)、嵩阳、石鼓、茅山、象山等书院。其中白鹿洞、岳麓、睢阳(应天府)、嵩阳书院并称为中国古代四大书院。到仁宗末年,北宋前期较有影响的书院全部消失。熙宁四年(1071)朝廷直接向州学派出教授,以削弱书院和县学。七年将有教授的州中书院并入州学。南宋初期,张栻、朱熹、吕祖谦、陆九渊等学者开始修复书院,并成为学派活动基地及讲学的场所。理宗(1224~1264)即位后,将理学定为正统学说,书院教育成为朱熹等理学大师的遗产被官府继承。景定元年(1260)起,正式通过科举考试或从太学毕业的官员才能成为每个州的书院山长,朝廷借此控制书院。
元代书院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世祖首次下令广设书院,民间有自愿出钱出粮赞助建学的,也立为书院。后多次颁布法令保护书院和庙学,并将书院等视为官学,书院山长也定为学官,是书院官学化的开始。元代将书院和理学推广到北方地区,缩短了南北文化的差距,并创建书院296所,加上修复唐宋旧院,总数达到408所。但受官方控制甚严,无书院争鸣辩论的讲学特色。
明代书院
明初时,宋元留存的书院,多被改建为地方学校和社学。成化、弘治以后书院逐渐兴复。嘉靖十六年(1537)明世宗以书院倡邪学下令毁天下私创书院。十七年以书院耗费财物、影响官学教育再次禁毁书院。到嘉靖末年,内阁首辅徐阶提倡书院讲学,书院得以恢复。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掌权,在统一思想的名义下下令禁毁全国书院。其去世后,书院又开始盛行。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下令拆毁天下书院,造成了“东林书院事件”。崇祯帝即位后书院陆续恢复。期间书院总数达到2000所左右,其中新创建的有1699所,出现了陈献章、王守仁等学派。明朝的书院分为两类:一种重授课、考试的考课式书院,同于官学;另一种是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各学派在此互相讲会、问难、论辩的讲会式书院。后者多为统治者所禁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