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的历史简介
金国(1115-1234年)是中国历史上由女真族建立的一个部族国家。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统一女真诸部后,1115年于会宁府建都立国,国号大金,改元收国。
金(公元1115年~公元1234年)是我国历史上继辽之后的另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它在消灭辽之后,又消灭了北宋王朝,基本统一了中国北方。
金国的建立者女真族生活在我国黑龙江中下游和长白山地区,在辽统治初期,它还处于原始氏族形态,但随着人口的增加与铁器的大量使用,使其快速发展起来,到辽末年,女真族以成为北方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公元1114年,女真贵族完颜阿骨打誓师起义,次年,阿骨打称帝,建立了金王朝。金王朝建立后,阿骨打马上发兵攻打辽国控制女真族的咽喉要道--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境)。辽国此时发现事态严重,但以无力回天。公元1120年,金与宋签定"海上之盟"共同对辽,公元1125年,辽天祚帝被俘,金国完全控制了北方。
在消灭辽国以后,金国把矛头直指向宋朝。自太宗吴乞买,金国大举进攻宋朝,虽然宋军民全力反抗,但由于宋统治者的无能,使得金国连连得胜,最终攻占了北宋都城开封,虏去徽钦二帝,使北宋灭亡。南宋王朝的建立使得金国继续向南进兵,而南宋的抗金名将岳飞、韩世忠等人对金国的抵抗使得金军实力大降,无力再和南宋交战,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直至金国被蒙古族灭亡。
金国在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国力非常落后,在其内部还存在着一些原始制度的残余。自太宗、熙宗、海陵王以来,金国进行了全面的转型,使其从原来的游牧部落变为了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封建集权制国家,为其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金国的后期,虽然南宋王朝对其并无任何威胁,但北方发展起来的蒙古族却成了金国的劲敌。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成为北方最强大的一支军事力量。公元1121年,蒙古开始了灭金的战争。成吉思汗、窝阔台先后发动多次对金国的战役,这大大削弱了金国的国力。为躲避蒙古的进攻,金不得不南迁至黄河以南,希望依靠黄河天堑阻挡南进的蒙古军队。但黄河挡不住蒙古骑兵的铁蹄,公元1233年,元太宗窝阔台帅军攻下汴京,金哀宗逃至蔡州,次年,蔡州破,金国至此宣告灭亡,前后共历九帝,一百一十九年。
政治
金朝初期全面采用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同时奉行两套体制,但自熙宗改制以后,就逐步弃用了契丹制,全盘采用女真制。政治体制的一元化,是金朝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
金朝建国之初,金太祖废除部落联盟时的“国相”制,朝廷中枢权力机构实行女真传统的勃极烈制度,对于所占领的辽地,也一概搬用生女真旧制。如太祖收国二年(1116年)占有辽东京州县以后,“诏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 。即不管是系辽籍女真,还是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奚人,全都不加区别,“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
但一到进入燕云汉地,这套女真制度便行不通了,于是只好因仍原有的汉官制度。 史称“太祖入燕,始用辽南、北面官僚制度”,就是指同时奉行女真旧制和汉制的双重体制。金初的所谓“南面官”,亦即汉地枢密院制度,故《金史》谓“天辅七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于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与此相对的“北面官”,主要指当时实行于朝廷之内的勃极烈制度。
金初的二元政治存在于1123至1138年。汉地枢密院系天辅七年(1123年)始设于营州广宁(今河北省昌黎县),后迁平州,再迁燕京,天会间一度分设燕京和云中两枢密院,后又归并为一。至天眷元年(1138年),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结束了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这是熙宗汉制改革的结果。
早在太宗天会初,就有一些女真贵族的上层人物积极主张摒弃女真旧制,全盘改用汉制。《金史》卷七八《韩企先传》曰:“斜也、宗干当国,劝太宗改女直旧制,用宋官制度。”斜也即太祖弟完颜杲,太宗时为谙班勃极烈,与国论勃极烈宗干同主国政,可见当时支持汉化的势力已经相当强大。不过终太宗一代,仍维持着二元政治的局面。
《金史》里虽有太宗天会四年(1126年)建尚书省的记载,但人们一般认为当时的尚书省是设在燕云汉地,与后来建立的三省制度无关。金朝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直到太宗末年才提上日程,天会十二年(1134年)正月,“初改定制度,诏中外”。由于太宗一年后就死去了,所以实质性的汉制改革是在熙宗朝进行的。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八月甲寅,“颁行官制”,是即“天眷新制”。这是金朝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自金初以来实行二十馀年的女真勃极烈制度,“至熙宗定官制皆废”,以三省六部制取而代之。
同年九月丁酉,“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这不只是简单地改换一个名称而已,它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汉地枢密院是作为双重体制中的一元而存在的,而行台尚书省则只是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这两件事情的发生,标志着二元政治的终结和金朝政治体制的一元化 。
军事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国军。前二者为主力,后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领有汉地后,主要实行征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称为“签军”,到后期也行“募兵制”。金朝统治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对年老退役的军官,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汉人降将统领。
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于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后,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炮﹑飞火枪等火器作战。后来蒙古南侵之时,金军就以火器抗蒙。1232年金将赤盏合喜驻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著甲铁皆透”。
军事机关原设有都统,后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战时,皇帝指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临时职位。边防军事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金朝军队采用结合社会与军事制度的猛安谋克制度,也就是百夫千夫长的制度。早在女真族时期,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从事生产,战争时参加战斗,兵器、粮食自几自足。分置人民约一千户为猛安、约一百户为谋克,谋克相当于百夫长,猛安相当于千夫长。万户府下辖诸猛安,猛安下辖谋克,谋克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等组织。兵员配置大多是一正一副,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制,兵员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
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朝时,以三百口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约二千五百人的兵力,仅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就将辽国、北宋两邦彻底征服。后来猛安谋克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随着金朝不断南移,猛安谋克制度与奴隶制互相适应的制度逐渐遭到破坏,“舍戎狄鞍马之长,而从事中州浮靡之习”。女真人的日趋文弱化就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金世宗时,阿鲁罕任陕西路统军使,“陕西军籍有阙,旧例用子弟补充,而材多不堪用,阿鲁罕于阿里喜、旗鼓手内选补 ”。史旭有诗:“郎君坐马臂雕弧,手捻一双金仆姑。毕竟太平何处用,只堪妆点早行图。”,已知“国朝兵不可用,是则诗人之忧思深矣。 ”。1168年朝廷从猛安谋克中遴选侍卫亲军,而“其中多不能弓矢”。最后当蒙古突骑兴起后,金军在野狐岭战役等大型战役中惨败,最后南迁汴京。然而在金哀宗时期所建立忠孝军,对蒙古军仍有一定威胁。
经济
金朝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金朝建立之初,女真族尚处于渔猎农耕的混和制度,而它所控制的汉地,农业经济早已高度发展。从金熙宗到金章宗的半个多世纪里,北方社会经济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东北地区社会经济比辽时有了较大的发展,如冶铁业有明显进步。在金世宗与金章宗期间,原来使用奴隶生产的猛安谋克户也逐渐转化成地主。这个转化主要有受田、赋税、区别平民和奴隶等,女真贵族借此扩大土地占有范围 。
农业
金朝把发展农业作为军事扩张的基础,视其隆兴之地东北地区为粮仓,将中原地区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都逐渐传播到当时落后的今东北地区。由于铁制农业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作物品种也日益增多。金初,不种谷麦,只种稷子春粮。以后农作物品种日益增多,农作物有小麦、粟、黍、稗、麻、菽类等;蔬菜类有葱、蒜、韭、葵、芥、瓜等。 金廷又鼓励垦荒,例如规定开垦荒地或黄河滩地可以减免租税,所以开垦农田面积有所增加 。
金朝的土地制度给予女真族很大的优惠,这是汉族、契丹族与渤海族所没有的。女真族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称为“牛具税地”的制度, 继承氏族制度的遗风。占地多少是以耒牛、人口为依据的,拥有众多人口和耒牛的女真贵族自然就可以广占田土。到金世宗大定年间,人、牛、地比例不符的情形已很普遍 。
金熙宗时期开始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早在金朝统治广大的华北地区后,有计划的将大量的猛安谋克分散各地以镇压汉族,被称为屯田军。金廷对内迁的屯田军户,都按照户口给以官田,即所谓“计口授田”。当官田不敷分配时也会大量抢占民田。屯田军户分得土地以后,大多让租给汉族耕种或是强迫汉族无偿耕种。由于剥削严重,无人愿意耕种,土地逐渐荒废。金世宗时再派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兼并土地为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