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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官制是怎样的

时间: 耀聪2 三国

  魏朝(220年12月10日—266年2月4日),中国正史称为魏朝,后世史家多称曹魏,由于之后的北魏被称作“后魏”,于是曹魏也称为“前魏”或者“先魏”,是三国之中最强大的一国。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曹魏官制是怎样的?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 魏国( 指汉末 魏王封国,不是后之曹魏)体制。 曹丕称帝后,将魏王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之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如魏王国属官 大理 钟繇,在曹魏建立后直接转为新朝廷的廷尉。由于曹魏的建立系 汉献帝 禅让的结果,所以 东汉官制的旧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 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 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 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 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 两晋、 南北朝,在 隋 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 三省六部制。

  曹魏中央官制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任 丞相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 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原属 少府辖下的 尚书台划转到丞相府官属序列。由于东汉制度里,尚书令是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所以这样的措施保证了曹操对朝政的控制,同时也无需对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订。这样,尚书台官员由原来的 内朝官转为了 外朝官。这种变革,是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变化。也可以说,是 尚书省的正式建立。

  据《 魏书》记载,曹操的尚书初分为 东曹、 西曹、 法曹,后来逐渐增置各曹,成为后世各部的发端。 建安十六年(211年),魏王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 六卿。 尚书从东汉的中央官署变为 藩国官署,仍然掌握中枢权力,体现曹操逐步建国以废汉的策略。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 中领军和 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资深者可称“领军、 护军”,负责统领武卫、中垒、骁骑、中坚、游击等新 禁军。军队出征的时候,任命 征东、 征西、 征南、 征北统军,号 四征,品秩相当与 六卿( 中二千石)。此时 大 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曹魏建立后,以大、都督中外诸军事为军队最高统帅,后又于大之上设 大司马,大司马、大均位在三公之上,为 上公。

  ① 尚书省

  曹丕称帝后, 尚书不再是 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 尚书省设 尚书令一人,第三品, 尚书左、右 仆射各一人,第三品。由于 中书省的设立, 尚书省不再决定政策,改为负责具体国务的处置。下设五曹: 吏曹(掌官员迁调)、左民(掌人民户籍、税赋)、 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 东吴 蜀汉的外交事务、 五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 度支(掌国库)治事,每曹设 尚书1人,第三品。 尚书之下设 侍郎、 郎中等官,有殿中、 吏部、 驾部、金部、 虞曹、 比部、南主客、 祠部、 度支、 库部、农部、 水部、 仪曹、 三公、 仓部、 民曹、 二千石、都官、 中兵、 外兵、 都兵、别兵、 骑兵、考工、 定科共二十五郎,协助 尚书分领诸务。

  ② 中书省

  中书监、 中书令,俱为第三品,但是 中书监地位较 中书令为高。 曹操封 魏王,于 魏国置 秘书令、 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 曹丕称帝后,改 秘书令为 中书令,另置 中书监,置官署称 中书省。 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 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有关官员执行,权力日渐加重,魏明帝时号称“专任”。属官有 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 中书侍郎(或作 中书郎),掌起草诏命。

  ③ 侍中寺

  侍中寺, 汉灵帝 熹平六年( 177年)置,以 侍中与 给事黄门侍郎为长官,掌 门下诸 大夫、 郎。 曹魏以 侍中为主官,第三品,置4人,以其中资历深的一人为 祭酒。 侍中同时也是 加官的一种,作为 加官授予的 侍中没有人数的限制。 侍中的主要职务就是陪侍 皇帝左右,随时规谏得失,同时作为 门下主官节制其他各类 皇帝 侍从。

  曹魏 门下诸官有:

  散骑常侍,第三品。此官的前身是 西汉的散骑、 常侍和 东汉的 中常侍三种 官职, 曹魏合并为 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 祭酒。 散骑常侍也用为加官。

  给事中,第五品。 西汉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 常侍下; 东汉废此官, 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 驸马都尉,掌副马。 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 三都尉在汉时均属 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谏议大夫、 议郎皆第七品。 曹魏时均脱离 光禄勋,改隶 侍中,掌顾问应对。

  ④ 秘书监

  秘书监,第三品。管理艺文图籍,下设 秘书丞,第六品; 秘书郎, 校书郎,第八品。

  ⑤ 九卿

  曹操建 魏国之初,因为不能与 天子匹敌,所以只设立 六卿。 曹丕称帝后,沿 东汉制度置 九卿。 曹魏 九卿与汉朝相比,除了职权大大缩小之外,最主要的变化是将 光禄勋所属的文职 侍从官全部改隶 侍中, 光禄勋仅仅管理武职侍从官。此外, 曹魏非常重视 屯田,在 光禄勋诸 中郎将之外特设屯田中郎将,下隶 典农校尉、 典农都尉分驻各地负责屯田事务。

  曹操立 曹丕为储的时候,任命他为 五官中郎将,名义上是 光禄勋属官,但副 丞相以统领百官。 曹丕称帝后废。

  曹魏地方官制

  三国时代,由于 战争的需要,地方官员往往兼领军队,指挥作战,所以他们的权力较前代膨胀了很多。相对于地方官员的强势,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约束力并不总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 三国边境和反复争夺的地区。 三国时代,曹魏、 蜀汉、 东吴均实行 州、 郡、 县三级制。

  ① 州制度

  曹操以 司隶校尉所辖地区置 司州,这是 十三州中最后正式命名的 州。 司州辖 三辅、 三河、以及 弘农等七郡。 司隶校尉的属官有 参军、都官 从事、 功曹从事、 诸曹从事、部郡从事、 武猛从事、 督军从事、 主簿、 录事、 门下 书佐、 省事、 记室书佐、 诸曹书佐等。 司州的设置在 曹丕称帝之后延续了下来。

  司州之外,沿 汉制将所控制的 幽 凉 兖 冀 并 徐 青 豫雍九 州,再加上只占据部分 郡县的荆、扬二州,合 司州为 十二州。设 刺史(间改 州牧),作为 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地诸 州 刺史不加 号、无 节,第三品,俗称 单车刺史(带 假节、 持节、 使持节衔的 刺史出巡另备一 车以载 皇帝 赐予的 节)。边地诸 州 刺史根据本地区军事重要性和 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别授予 假节、 持节、 使持节、督某州诸军事、都督某州诸军事的头衔, 节与 督、 都督可以分别组合。 节衔的不同表示权力的轻重、 督、 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阶的高下。 假节者,战时可以不经 上请直接处人死刑; 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没有官位的人处死; 使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二千石以下官民处死。加 督者,官位进一品;加 都督者,进二品。至于加 号者,权势尤重,往往为方面统帅,统领边地诸州。例如 司马懿出御 东吴时,以 骠骑领 荆州 刺史、 督 荆、 豫二州诸军事,击败 孙权进攻后,转镇 长安,备御 诸葛亮,此时的官阶为 骠骑领 雍州 刺史、 都督 雍、 凉二州诸军事,说明因功升迁了一级。至于 景初三年( 239年),受 魏明帝 遗诏辅政,加 侍中、 都督中外诸军事、 录尚书事,这里的 都督中外诸军事就是统领全国军队的 总司令了。

  曹魏对于 蜀汉控制的 益州、 梁州(自 益州析置)与 东吴控制的 扬州、 荆州、 交州也分别任命 刺史,史称遥领。 遥领的制度 蜀汉、 东吴也存在。

  刺史的属官有 治中从事、 别驾从事、 功曹从事、簿曹从事、 兵曹从事、 郡 国从事、 文学从事、 武猛从事、督邮、 主簿、 帐下督、门亭长、 书佐、 计吏等。另置 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② 郡制度

  曹魏定都 洛阳,特置 河南尹,第三品,具体职掌与 太守同。

  州以下为 郡。 郡置 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第五品。 边郡 太守往往加 号以领军。 郡以 郡丞为副长官( 边郡称 长史),第八品,兼本 郡 中正。 郡 都尉为本 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 边郡、大 郡置二人并增置司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属官有 功曹 掾, 五官掾、 上计掾、 门下掾、 文学掾、 文学 祭酒、 督邮、 主簿、 主记、 门下书佐、 纲纪、 循行等。 都尉属官与 太守同。

  ③ 县、乡制度

  郡以下为 县。 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县 令一人,第六品, 丞一人,第八品, 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 令一人,第 七品, 丞、 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 长一人,第八品, 丞、 尉各一人,第九品。 县的属吏有各类 掾 史 祭酒。

  县之下置 乡, 乡置 有秩、 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 乡置 啬夫一人,第九品。

  曹魏封爵制度

  曹魏唯 宗室、前代 宾(指 逊位后的 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 亲王、 公爵、 侯爵有 封地。 王国置 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 郡 太守。 王国其余属官有 都尉(掌 王国捕盗、驻军)、 傅(职比 朝廷 太傅、 保(职比 朝廷 太保)、 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 长史(掌王府事务)、 郎中令(掌王宫内务)、 (掌 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 七品; 常侍( 亲王随从)、 侍郎(职比 朝廷 门下诸 郎)、 家令(掌 奴婢)、诸杂署 令,以上均为第八品; 谒者(职比 朝廷 谒者)、 大夫(职比 朝廷 门下诸 大夫)、诸杂署 丞,以上均为第九品。 公国体制比 王国,但是诸官的 品级均有贬损。 侯国 相相当于 县令。

  曹魏 黄初三年( 222年)制定 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 乡侯与都乡侯、 亭侯与都亭侯、关内侯共十等爵。除了 宗室 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 虚封。 虚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 周朝延续下来的 分封制( 封建制),除了 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 虚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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