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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贪污贿赂成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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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帝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月25日-1799年2月7日),雍正帝第四子,清朝第六位皇帝。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乾隆年间贪污贿赂成风的历史,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乾隆的简介:

  乾隆帝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月25日-1799年2月7日),雍正帝第四子,清朝第六位皇帝。生于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日,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即位,崩于嘉庆四年正月初三日辰刻。

  乾隆在位六十年,退位后当了三年太上皇,实际掌握最高权力长达六十三年零四个月,是中国历史上执政时间最长、年寿最高的皇帝。在位期间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巩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六次下江南,文治武功兼修。乾隆帝与康熙帝统治的这一时期,又被称为“康雍乾盛世”。庙号"清高宗",谥号"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葬于清东陵-裕陵。

  乾隆年间贪污贿赂成风的历史:

  乾隆中期以后,官员之间喜欢借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灰色交易犹如躯体内的恶性肿瘤,四处蔓延,异常活跃。权力系统成为利益输送的管道,官家制度在其传导过程中,其刚性的一面也随之层层递减。递减的制度根本无法约束食权者膨胀的欲望,这种自下而上的病原体传导方式,将权力结构层层腐蚀。州县将利益导向道府,道府再导向总督和巡抚,总督和巡抚则导向京城权要们,最后接棒的是皇帝本人。

  在官僚机器的运行过程中,这种迎来送往的利益传接成为权力的润滑剂。作为这部机器的主人,乾隆皇帝居然也参与到了这场权与利的博弈当中。皇帝居然也接受朝中大臣们的礼品,送给皇帝的礼品就是“贡品”。皇帝什么稀罕玩意没见过,所以给皇帝办贡是一项劳神劳心的活,各方面都要考虑周全,既要是天下奇珍,又要不流于世俗。

  王亶望显然在这方面是高手,所送礼品往往能够博取乾隆的欢心。比如说,他准备送给皇帝一柄价值4000两白银的玉如意,经过一番衡量觉得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孝敬之心,于是又在玉如意上镶嵌大大小小珍珠为饰。四分重的珠子大约值四五千两白银,重五分者则需六七千两,如搞一颗像龙眼果那样重3钱的珠子,至少要掏白银2万两。像王亶望出手如此阔绰,在各省督抚中也是屈指可数的。就算他们有这份孝心,也没有这份财力。

  王亶望之所以下这么大本钱办贡,倒不是他比其他官员大方,而是因为他所任的浙江巡抚是天下肥缺,一年朝廷发给他的养廉银就有1万两,又加上他兼管盐政,每年又增加9800两津贴,这些都是制度内的合法收入。如果其他官员也打肿脸充胖子,就是自己一年的俸禄都搭进去也置办不起礼品,更不要说过节要贡,过年要贡,皇上“万寿”(生日)要贡,皇太后“圣寿”(生日)也要贡。

  虽然进贡标准不一,但别的督抚大吏乃至京中权贵在这件事上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他们也得打肿脸充胖子,想尽一切办法紧跟而上,进贡成了当时各级官员争宠卖乖的必备手段。其实进贡之风并不是始于王亶望,当时的大学士、云贵总督李侍尧曾经一次性进贡品九十余种。当时有人将乾隆朝进贡成风的罪责推到李侍尧的身上,认定李侍尧“善纳贡献,物皆精巧,是以天下封疆大吏从风而靡”。

  其实将吏治腐败的责任一股脑推给某个腐败官员是没有道理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正因为皇帝好这一口,下面的官员才会投其所好。

  连续的贪污案暴露出了官僚集团的贪腐黑幕,乾隆也并非不清楚官员们进贡与吏治败坏之间的关系。乾隆皇帝在查办王亶望贪污案的整个过程中,曾经三次降旨对进贡作出某种限制,我们姑且将其认定为乾隆对官员进贡之事的自我检讨。但乾隆这么做,只是做做应景的表面文章。因为没有官员会相信这种蔓延开来的腐败之风会来个急刹车。

  当然对于皇帝来说,不纳贡并不代表不敛财。在权力系统的利益管道中,又何止这一种选择。比如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如果说和珅捞取的是灰色利益或者黑色利益,那么嘉庆抄没其资产,是不是间接捞取灰色或者黑色利益呢?如果全部充入国库,并将这些资产用于民生,就等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实际上并未如此。就拿王亶望贪污案来说,被革职拿问的甘肃原任、现任的大小官员有一百多名,统统被抄家。在籍没的家产中,金珠玉玩之类最贵重的一份,照例要送进皇帝的私人金库——内务府广储司。如此转了一圈下来,本来以为贪官被杀的杀,抄家的抄家,可皇帝还是将自己扣在了这条灰色利益链的最后一环。

  这次全国性的抄家活动持续了两年之久,甘肃省所有的贪官数年所积珍宝,可以说悉数归入乾隆皇帝的私囊。皇帝对官员的借事罚银,也几近巧取豪夺。上面曾提到的江苏巡抚闵鹗元的弟弟闵鹤元贪污赈银1万9千两,乾隆皇帝命闵鹤元十倍罚出,即罚银19万两。不久又发现闵鹤元亏空库银6万多两,也让闵鹤元赔补。闵鹗元对其弟知情不举,在皇帝审查之时又吞吞吐吐,乾隆皇帝命其“自行议罪”,自己给自己定个罪吧。

  闵鹗元只好恳求皇帝,再允许他罚银4万两。闵鹗元每年就一万两的养廉银,用来偿付弟弟的罚项已所剩无几。没过多长时间,就连这笔养廉银也被乾隆“永行停支”了。既然弟弟贪污,那么你这个哥哥也不配享受国家发的养廉银。

  其实官员的廉洁还真就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养出来的,就拿以廉洁自律闻名的闵鹗元来说,到后来也还是在官场灰色生存的各种规则面前低下头,走上了“苞苴日进,动逾千万”的权钱交易之路。而他变法儿筹措来的近30万两罚银,大都被指定缴到了内务府。乾隆初年,内务府的日子并不好过,如果皇家遇急事只能靠户部的银库(类似于中央银行)来暂时接济。到了乾隆中期,在大造圆明园等皇家林苑,以及满足皇帝种种挥霍的同时,内务府却奇迹般地实现了扭亏为盈,其所属机构广储司、圆明园、造办处三座银库更是岁岁盈积。就连户部也经常从内务府借钱,从这一微妙变化中可以看出,乾隆皇帝在敛财方面丝毫不逊于他的那些臣子。

  乾隆四十一年(1776)初,六十六岁的皇帝第四次东巡山东。与前几次东巡有明显不同,这一次,沿途前来接驾的王公大臣特别多:以前只是河北、山东的地方大员全数到来,而这一次附近的蒙古王公,几处盐政、织造,甚至连远在湖广、四川、广东的封疆大吏也都聚集于此。

  一路之上仪仗塞路,闹得山东地界是翻天覆地。大员们争先恐后来到山东,只是为了满足老皇帝愈演愈烈的一个喜好:收受贡品。乾隆的此次山东之行,也成了各地大臣们的赛宝大会。每位大员的车队都是珠光宝气,世间罕见。

  我们来看一看乾隆这次短途旅行都收到了哪些贡品:二月十六日,在黄新庄驻跸时,蒙古阿尔善亲王罗卜藏多尔吉进了“金六十锭”,净重五百九十二两。亲王说,这是预备皇帝一路上赏赐他人之用。六天后,还是在黄新庄,河南巡抚徐绩给皇帝进了数车衣料,包括贡缎袍五十端、贡缎套五十端、宁袍五十端、宁褂五十端、杭绫一百端、汴绫一百端、貂皮一百张、乌云豹一千张、银鼠一千张。

  由北京到山东,一路之上,几乎每个驿站都有大量的贡品在等着乾隆皇帝查收。内务府派出大量接收人员,源源不断地将这些贡品装车运回皇宫……皇帝出一趟差,赚得盆满钵满。

  乾隆年间的贪风之炽与惩贪之严,两种风气的激烈碰撞,让人看得一头雾水。我们就拿王亶望贪污案来说,整个甘肃官场可以说是到了无官不腐的地步。一件贪污案处理下来,前前后后竟杀掉大小官员50多人,不能说惩贪不严。可这种霹雳手段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贪风依旧愈刮愈猛。乾隆对这个案子的处理颇值得玩味,虽然整个甘肃官场到了无官不腐的地步,可最后受到国法处置的只有200人,要知道,一个省的官员接近千人。

  那么其他五分之四的官员呢?答案是,大部分官员已经被带病提拔或者异地交流了。

  这些漏网的官员就是沾了集体腐败的光,涉案官员之多让乾隆也觉得心惊,最后不得不抬高立案的门槛,涉案金额由最初的一千两提高到一万两。既然一个林子里都是贪吃的野兽,为了保持生态平衡,那就抓大放小。皇帝用事实证明,腐败有个边界,没有捞出界就是安全的;一旦捞出界,就是危险的。危险系数会随着参与人员的增加而得到稀释,人越多,也就越接近“安全”的彼岸。

  这也正是“齐黑”效应的题中应有之义。当这条权力链上的所有人都准备一条道走到黑的时候,黑与白的对比也就失去了参照。在这种情况下,谁是“黑”,谁又是真正意义上的“白”呢?不过都是行走于灰色地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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