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辛者库是什么来的
辛者库是满语“辛者库者特勒阿哈牛录”的简称,汉义为食斤斗粮之奴仆的佐领。辛者库乃管领下食口粮人也。管领,满语称“浑托和”(hontoho),一个珲托和为半个佐领,因而又可称辛者库为“半个佐领下食口粮人也”。那么清朝辛者库是什么来的?
辛者库人绝大多数并非罪奴
正因为有些论著把辛者库说成是专门监管罪奴的机关或收管罪奴的“刑外执法机构”,所以也就自然得出“辛者库人是被管束的罪奴”的结论。辛者库人是否就是”罪奴“?进一步说,史籍及档案中出现的大量的”辛者库人“,是否全是罪奴?
让我们先看官方典籍的记述。嘉庆《大清会典》在解释管领下人口粮的给发标准时说:”凡管领下俱为辛者库人,其无官地者,十岁以上为一口,月给粮三斗六升;十岁以下为半口,月给粮一斗八升……至从前缘罪入辛者库人,其口粮一体支给。“(《大清会典卷76《内务府 会计司》)这段记载告诉我们,所有管领下人都是辛者库人,其中分为管领下原有的组成成员辛者库人和”缘罪入辛者库人“两种。
显然,如果把辛者库人都算作罪奴是不正确的……档案中提供的辛者库人的数字还表明,原管领下辛者库人是管领成员的主体,因罪罚入辛者库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这些辛者库人绝大多数都是原管领下人,他们并非罪奴。而因罪打入管领下的辛者库人,只是其中的小部分。傅克东先生曾论述:”辛者库人分为内在和外入。“这种分析师确当的,我们认为,因罪罚入管领下的辛者库人,只是少数”外入“者。所以,对辛者库人的身份地位,也应分而论之。
服役地点:大内、王公府第、陵寝、雍和宫、避暑山庄、庄屯等皆有服役之辛者库人。
服役内容
专以从事大内或王公府第等地贱役苦差为职。比如紫禁城内庭院、道路之扫除,“糊饰扫尘”、“三殿除草”、清除积雪,运送米面粮油、担水,运牛乳、木柴及玉泉山水,造办酱醋、饼饵、茶汤及淘洗果品,司管灯火、采买杂物,承应各处祭祀,及看守陵墓、牧放牛羊驼马,以及“各公事需用驱使”等等。
一些内务府辛者库妇人所管的杂务如做祭品、针线活、打洗脸水等。皇室后妃各宫,每宫都配有一定数额的管领下妇人,侍奉主子日常起居生活。管领下人的子女也有侍奉主子及服役的义务。每年,管领下女子要与佐领下包衣女子一起,备选宫女,先给各宫主子使令,有的到了一定年龄放出宫去,而有的则可能被皇帝看中,备列后妃,当然有罪的贱民不可能成为后妃,而原在辛者库下的世仆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如孝仪纯皇后魏氏、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就出身于内务府包衣辛者库)。
社会地位
管领下包衣辛者库人虽然属于奴仆,但他们的低贱身份只是对于他们的主子而言,在社会上,他们的地位不同于旗外贱民奴婢及八旗之中的旗下家奴,他们与后者有良、贱之分,有自己的独立户籍,可科举为官,可与良人通婚,并有权拥有奴婢。在旗人中,他们的身份低于旗分佐领下人及包衣佐领下奴仆,但大大高于旗下家奴。
辛者库人为官者也不乏其例,雍乾两朝的名臣来保(嘉庆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的叔祖父),“原在辛者库”,雍正即位后便“授为内务府总管”,按当时为正三品官(雍正十三年后改为正二品);迓图,原“为安亲王属下辛者库,因王厚待之,朕(康熙帝自称)不次擢用,授为都统”,为从一品官。以上事实说明,笼统地认为辛者库人是最低下的奴婢、根本不许入仕为官,是不正确的,也未能确切地反映出他们的身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