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政机构军机处历史简介
军机处是清朝官署名,也称"军机房"、"处"。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均为兼职。乾隆帝时期复设军机处,从此成为清朝的中枢权力机关,一直到清末。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清代行政机构军机处历史简介,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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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行政机构军机处历史发展
机构萌芽
清朝入关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仍然非常大。同时在内阁大臣中,南方与北方士大夫的党派之争仍然延续,党争与满洲贵族内部矛盾纠缠在一起。为了加强皇权,康熙帝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立南书房,康熙帝在翰林等官员中,"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入值,称"南书房行走"。 入值者主要陪伴皇帝赋诗撰文,写字作画,有时还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诏令,"撰述谕旨"。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 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 。
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康熙帝亲政以后,朝廷的权力一则受议政王大臣会议的限制,国家大事需经过议政王大臣会议,而这些满洲王公贵族地位较高,有时与皇帝意见发生矛盾,皇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二则内阁在名义上仍是国家最高政务机构,控制着外朝的权力,康熙帝为了把国家大权严密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决定以南书房为核心,逐步形成权力中心。
正式设立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出兵。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没有专门的官员。 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召见时,雍正帝指示各项事件应如何办理,有时向军机大臣询问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作出裁决。军机大臣根据旨意,草拟文书。上谕形成后,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直接发给有关官员。
雍正朝的军机大臣,不过是传旨办事,对制定政策起的作用不大。雍正帝创立军机处,把它和奏折制度相结合,即以朱批谕旨答复臣下奏折,召见军机大臣授以政事机宜,天下庶务总归他一人处理 。
成为定制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驾崩,乾隆帝继位,十月,罢军机处,改设"事务处"。但不久又因实际需要而于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机处重新恢复,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大了权力。军机处重建之后,乾隆帝扩大了军机大臣人数,任命鄂尔泰、张廷玉、讷亲、海望、纳延泰、班第等六人为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也由原来的十人扩充至十六人,满汉各半。此后,随着其权力的加大和处理事务的增多,人数相应又有所增加。在对人员编制不断充实的同时,军机处处理事务也日益增多,权力愈加扩大,各项制度也不断趋于健全。
乾隆时期,军机处扩大到"内而六部卿寺,暨九门提督,内务府太监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所属,西南至伊犁、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迄至四裔诸属国,有事无不综汇"。 其职责几乎无所不包。军机处所承担的职权,已使它超出内阁之上而成为全国政事的中枢。为保证其所负担的各项职责能顺利得到贯彻,乾隆帝还为它制定了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乾隆十四年(1749年),规定印信平时由内奏事处的夸兰达太监收存,用印时,由值班军机章京以镌有"军机处"三字的金鍉将之请出,用毕立即交还。为严格保密,军机处中的听差皆拣选十五岁以下不识字的幼童充任,而在军机处值庐,还有专派的御史往复稽查,不准任何人窥探。如有地方督抚官员通过各种方式向军机章京刺探情况,必严加处理 。尽管军机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却始终未设专官,未立衙署。其职权范围虽广,但不过是仅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的一个皇帝私人的秘书班子而已。
后续发展
军机处唯一的一次尾大不掉,是在和珅担任领班时期。和珅掌权后,身兼军机大臣和御前大臣,打破了制衡的框架,要求"凡有奏折令具副本关会军机处"。如此以来,在制度设计上,就令军机处的地位大大提高,不仅参与决策,还实际掌控了信息渠道,皇帝被操纵的风险大大增加。
嘉庆帝在翦除和珅后,立即废除此条。此外,嘉庆帝还多次刻意地挫压朝臣中尊崇军机处的风气,并否决了一位官员提出的在奏折内机处抬写以示尊重的建议。嘉庆帝对于军机处的一连串打压,主要是基于对和珅专权的拨乱反正,他本人对于军机处的作用并不否定。在嘉庆时期,军机处被提高到了"平章军国重事"的宰辅地位。并且在制度的多方约束下,军机处的确在成为一只有力的臂膀的同时,并不伤及政权肌体。
道光帝时期,各处发往军机处的奏折必须先经皇帝之手之后,军机大臣才能阅览。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丰帝继承帝位后,奕欣被封为恭亲王。不久他又进入军机处,咸丰帝又命他在内廷行走。 咸丰十一年(1861年)成立各国事务衙门后,军机处之决策权渐移。
咸丰十一年(1861年)辛酉政变后,奕欣被授予议政王,在军机处担任领班大臣,军机处的权力大大提升。同时,自此直到裁撤军机处,由亲王担任领班军机大臣便成为惯例。所以慈禧太后与奕欣之间在权力上的矛盾、斗争日渐显露出来。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清廷政局逐渐稳定下来,慈禧太后的统治地位也日趋巩固,于是就处心积虑地要削弱奕欣的权力。同治四年(1865年),她以奕欣"目无君上"、"暗使离间"等罪名,下诏革除其一切差事。后出于政治需要,采取先打后拉的手法,仍令奕欣管理衙门,接着又恢复他的领班军机大臣职务,但取消了议政王的称号。从此,慈禧太后大权独揽,军机处和军机大臣的权力被削弱。
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失利,奕欣受到"言路交章论劾"。慈禧太后乘机将奕欣等军机大臣全体罢黜,把他及其势力从军机处和衙门全部清洗出去。 更换了醇亲王奕譞、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劻等管理军机处,史称"甲申易枢"。奕劻、奕譞、世铎的行政能力远不如奕欣,但是对慈禧太后惟命是从。所以,"甲申易枢"后,慈禧太后的权势进一步扩大,军机处也变为慈禧太后统治的工具。
最终废除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资政院会议上提出要求颁布宪法、组织内阁、开设议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第二年就召开国会,并认为军机大臣责任不明,要求设立责任内阁。
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八日,清政府在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下,实行所谓"责任内阁制"。下令裁撤旧设内阁及军机处,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自此实行了180余年的军机处被废除。
清代行政机构军机处主要职能
军机处初设时,所掌仅限军务。《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序》说:"初只承庙谟商戎略而已。"但以后事权逐渐扩大,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内阁而於军机处。 其具体职掌有如下几方面:
一、负责皇帝下达谕旨的撰拟和参预官员上报之奏折文书的处理。官员上报的文书,凡折奏"请旨"者归军机处,照例的题本归内阁,直到清末未变。
二、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决的,或交军机处议奏,或密议,或交军机处会同关系衙门议奏。特交的,由军机处查议其可否,密拟办法上奏;会同议奏的,或由军机处主稿,或由所会衙门主稿,临时酌定。
三、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军机大臣审理拟定,或由军机大臣会同三法司审拟。军机大臣可在军机处提讯,也可使用刑讯。应刑讯时,选用内务府公所或于步军统领衙门进行。凡秋审案件,军机大臣也参预。
四、重要文武官员之任免及各部尚书、侍郎、各省总督、巡抚、以至道、府、学政、关差、盐政以及驻防、都统、驻各边疆地区之领队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的补放,均由军机大臣负责开列应补人员名单,交皇帝选择任用。遇科考,也由军机大臣开列主考、总裁名单,奏请皇帝选用。复试或殿试,军机大臣负责核对试卷、检查笔迹或任命阅卷官。
五、考查行军之山川、道里与兵马钱粮:凡有行军,军机处根据有关图书,考查山川险要,道里远近,如系边远地区,图书中没有记载的,要考查新旧档案并加谘访。应用的兵马、钱粮,则由户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门取简明确数备查。遇有皇帝查讯的问题,即时呈递。
六、军机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钦差"身分,往各地检查或处理一些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