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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劫难扬州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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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发生在清朝的多铎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汉人劫难扬州十日,希望对你有用!

  汉人劫难扬州十日图片

  汉人劫难扬州十日简介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发生在清朝的多铎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由于当时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在夏历(农历)四月二十五日,清军攻占扬州后,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十天的大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四月廿四日,清军调集红夷大炮轰击扬州,史可法再次向南明求援,仍没有回应。四月廿五日(5月20日),扬州城被攻破,史可法欲拔剑自刎,为部下所阻。多铎劝其投降,遭史可法严辞拒绝,多铎遂下令在军前将史可法处死。史可法的部将刘肇基继续率领残部和城中居民与清军展开巷战,经过激烈战斗,清军才占领扬州。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血腥屠杀。当时的幸存者史可法的幕僚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扬州死难八十万人。

  汉人劫难扬州十日背景

  公元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迅速占领了徐州、亳州、盱眙,并乘势下淮安,夺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形势更为危急。史可法等坚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结果惨遭杀害。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称“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记》就是这段历史的忠实记录者,是清朝屠杀江北吴语人口的罪恶见证,它永远地将野蛮和罪恶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且看经过屠杀的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场景:“……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整个文本采取杂记形式,笔者自身亦被记录于笔端,和历史事件整个地融为一体,在文体上有些近似于笔记小说。在当时看来,则有似是“新闻”。所有这些,似乎与严肃的史学著述不太相同,很难列入史地奇书之中。事实上,这种形式的灵活性并没有影响到所记事实的客观性,相反,这样惨无人道的杀戮,由于是笔者的亲闻目睹,更增加了它的真实性、可靠性,亦即历史性。全文就像是一部目击记。正因为此,《扬州十日记》才成为史地著述中的一“奇”。

  汉人劫难扬州十日过程

  史可法的“深更泪”并没有能保住扬州。满人对于以后发生的事情的记载显然是很坦率的:十八日(1645年5月13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喻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二十五日(1645年5月20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

  就时间而言,从5月13日开始的、到5月20日以攻破扬州城而告终的这场攻城战,无疑是短暂的。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这种武器和中原地区的炮手们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清军就了解了这种葡萄牙重炮的重要性。的确,当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这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

  一旦多铎的士兵进入这些重炮的射程之内,那么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杀死杀伤。但是多铎不慌不忙地指挥自己的炮队向城墙西北角射击,随后清步兵一涌而上,通过大炮的火力网,一直冲到城墙根底下。在那里,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间的主动,因为他的弓箭手们直射城下的那些进攻者。很明显,此时多铎已经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价夺取西北角了。每当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个便补了上来。很快,尸体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墙。随着清兵越上越多,守城者便开始恐慌起来。城墙防御工事沿线的守兵们争着跳上木制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顶,然后逃跑。在很多地方,过重的炮台坍陷了,那些守城士兵如果没有被压死,也在随后的肉搏战中被杀死了。

  接着,这种恐慌在城里也蔓延开来。不管是因为叛徒的鼓动还是因为一些谣言(有人说,守军以为满军是黄得功派来的一些增援部队),主要城门很快被城内的人们丢弃不管了。随着清军的涌入,南明的士兵丢弃了他们的头盔和长矛,狼狈不堪地逃向南门,企图从那个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全部包围了,干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经以日记记载了随后发生的灾难的王秀楚还记得:“突有一骑由北而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

  就在守城的士兵丢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里寻找藏身之地时,史可法离开他在城北门的炮台,骑马穿过内城,直奔南门,他希望从那儿出去,然后从侧翼进攻满人。但为时太晚了,清军已经到达了城南门。史可法这时认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扬州,抵抗可能已是毫无意义的了。

  一两天前,史可法曾面问庄子固,如果扬州城陷落,他是不是准备为主尽忠。庄子固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他会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请求庄把他自己杀死,但是庄子固不忍这样做。于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剑自刎。但是,他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倒在庄子固的怀里血流不止。史可法大声呼叫其养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得(德)威犹豫再三未能下手。结果从城北门逃来的败兵把他们席卷而去,后面有满人紧追不舍。混战之中,庄子固被杀死了,史可法被一个认出了他的清军将领捉住。史可法请求把他带到他们的指挥官那里去。

  史可法很快就被带到豫王多铎那里。日记作者王秀楚几天以后这样描写豫王说:“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美”。身穿精美之锁甲护胸,坐骑华饰,多人随从,虽为满人,其体貌甚伟俊,下巴突出,前额宽大,其随员中有多名扬州人。是为满人总督和皇帝之叔父豫王。

  这份材料没有告诉我们,多铎在20日审问史可法时什么打扮,但是有一点是容易想象的,即在身材魁梧、衣着华丽的满族王侯和粗壮、面色阴晦、仍然穿着带有血迹衣服的中原之间,实在有天壤之别。据温睿临关于他们见面的记载,豫王很友好地召见了史可法,说:

  “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回答道:“我此来只求一死耳。”

  多铎问道:“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于尔国明矣。我岂肯效其所为?”

  于是多铎命令宜尔顿“劝说”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过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绝投降,于是下令杀害他。在《实录》的简短记载中,说道:“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

  《实录》给人一种有计划地处死这批人的印象,实际上是骗人的。大部分史可法的部属,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是死于街上的战斗或是自杀。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那是在中国历史上最为臭名昭着的大屠杀之一),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5月20日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那些叛徒领着清兵在这座商业城市中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扬州城那些因美丽而闻名的妇女们,愿意把她们自己献给清兵,最要紧的是用身体赎回她们的生命。逐渐地,一股疯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一些市民像奴隶一样为清兵服务,替这些入侵者做饭,打扫卫生。由于这种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余的人也极力想加入进去,但是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大屠杀仍然在继续。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 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汉人劫难扬州十日影响

  扬州十日是南1645年,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由于当时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在同年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着《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

  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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