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八旗制度资料大全
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努尔哈赤起初将自己的军队分编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识别,成为"正黄旗"等。随军队壮大,又将四旗加上边框,成为"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满人靠着这军事组织制度,于1636年建立清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清代八旗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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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制度基本信息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旗,满语为gusa(汉译固山)。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在战时则应征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到19世纪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
八旗的军事组织制度是由满族的首领努尔哈赤所制定。努尔哈赤起初将自己的军队分编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识别,成为“正黄旗”等。随军队壮大,又将四旗加上边框,成为“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满人靠着这军事组织制度,于1644年征服明朝,建立大清。生活本该简单却复杂
清代八旗制度主要特点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3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18个;蒙古佐领11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583个,又半分佐领2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69个,嘉庆时增加到681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又增加76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204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5个,又半分佐领2个,编在满洲八旗下。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2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270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66个。此后终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680人,兵丁12万人。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辅国、奉国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清代八旗制度发展历程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整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初建时,不但在军事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产职能。清朝统一,太宗皇太极为加强对旗人的束缚,增强了八旗制的军事职能,并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各旗有军营、前锋营、骁骑营、健锐营和步军营等常规伍,司禁卫,云梯和布阵等职。另外,设立了相礼营、虎枪营、火器营和神机营等特殊营伍,演习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练检枪等。由于清初诸帝很重视枪炮武功等实战本领,八旗军在平定三藩,收台湾各抵御沙俄侵略等战斗中都取得了辉煌战绩。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京营是守卫京师的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侍卫皇室的人。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内午门、东西华门、神武门等由上三旗守卫。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为左右二营。八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汉军单独编为一旗,据考证是在天聪五年正月(一说天聪七年)。皇太极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七年正式编为汉军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同。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
八旗又有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区别。顺治七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八旗的控制,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上三旗较下五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雍正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折叠清代八旗制度兴亡禁卫军制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驻京八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二,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三旗额内。康熙八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赛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八旗的驻防入关以前,已有八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八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817个佐领。
八旗在全国各地驻防,一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凡设处下设副都统。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八旗的旗务管理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七年,固山额真一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雍正元年,设八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二十四人及副都统四十八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八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八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一管理。
八旗的兴衰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中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图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严重束缚,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八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二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27408人,清末达到294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八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折叠清代八旗制度分布
镶黄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锡林部勒盟西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黄色镶红边而得名,镶黄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内无王,由皇帝所亲统,兵为皇帝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清末时的规模达到下辖84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很多清皇室成员都是镶黄旗,如嘉庆帝的皇后孝和睿,乾隆帝的皇贵妃,"垂帘听政"的慈禧和慈安(也称东宫)都是,朝廷的高级官员中也有不少是来自镶黄旗的。
正黄旗满洲
以旗色纯黄而得名。正黄、镶黄和正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钠无王,都归皇帝所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至清末,是八旗洲中人最多的一个,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康熙的爱臣,乾清门一等侍卫纳兰性德就是正黄旗人。
镶白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白色镶红而得名,镶白旗属于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亲统,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是84个整佐领,兵丁2.6万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白旗满洲
位置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初定,以旗色纯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中的上三旗之一,顺治前,上三旗中并无正白有正蓝旗,因在顺治初,多尔衮将自己所领上正白旗纳入上三旗而将正蓝旗降入下五旗,这以后就了定制。正白旗是皇帝亲统之一,旗内无王,兵为皇帝亲兵,并从中挑选侍卫皇室的成员。清末规模为辖86个整佐领(基本户口和军事编单位100-300人为一单位)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清末末代皇后婉容是正白旗人。
镶蓝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东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蓝色镶红而得名,镶蓝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模达到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著名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先生便是镶蓝旗人。
正蓝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闪电河流贯领接河北。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纯蓝而得名。正蓝旗在顺治前与正黄、镶黄列为上三旗,顺治初,被多尔?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亲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模达到下辖83整佐领11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镶红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东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为红色镶白而得统。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6个整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清光绪帝的宠妃珍妃就是镶红旗人。
正红旗满洲
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东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为红纯红而得名,正红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旗,规模为下辖74个整佐领,兵丁2.3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1.5万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隶正红旗;清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也是正红旗人。
清代八旗制度其他资料汉军八旗,清代军事组织名称。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其建制、旗色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见八旗制度)同。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将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佐领,隶满洲八旗。明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诸贝勒的军事势力,以汉人精于火器,拨出汉人别置一军,名“乌真超哈”(“乌真 ”,汉语“重”的意思,“超哈”,汉语“兵”或“军”的意思),佟养性为昂邦章京(总管)。十年分为二旗,石廷柱为左翼一旗固山额真(见都统)、马光远为右翼一旗固山额真。十二年分为四旗,石廷柱、马光远、王世选、巴颜为固山额真。十五年增编为八旗,以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颜 、李国翰为固山额真,计一百二十九个佐领,两万四千五百人。进关后,因形势剧变,陆续编进了新投降和改编的汉人官兵,发展为二百七十个佐领,兵额两万人。编制扩大一倍多,兵额却少于初建。官多兵少,体现了笼络汉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后,为加强对其控制,参领以上员缺,每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补授。清代,除满族人被编入“八旗制度”外,还有部分“蒙古”和“汉军”也被编入八旗之下,他们被称为“旗人”。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正式建立起八旗制度后,经过20年的发展,八旗中已拥有了许多蒙古族兵丁,他们先被编入“蒙古牛录 ”,后又被称为蒙古左营和右营。皇太极即位后,为充分利用蒙古族之武力,决定将蒙古兵丁从满洲八旗中分出,另外成立“八旗蒙古”。清太宗天聪九年(公元 1635年),皇太极编定内外喀喇沁壮丁共16 953人,从中选出7 830人,以此为基础,合以原来左右两营蒙古兵丁,合而编为8个旗,即蒙古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皇太极分别任命阿代、恩格图、布彦代、伊拜、苏纳、吴赖、扈什布为固山额真(旗长)。
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与八旗满洲基本相同,其组织形式和内部机构也与八旗满洲基本一样,只是甲喇和牛录的额定数量较少。规定每旗下设两甲喇,每甲喇下牛录数目不等。从此,这支以喀喇沁蒙古人为主体的军队成为清朝所倚重的直辖军队之一,为清朝入关立下了汗马功劳。随后,它又随同八旗满洲和八旗汉军驻防于京城和全国各地。
清朝八旗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亦称八旗蒙古(非游牧八旗)。与满洲八旗、汉军八旗构成八旗军的整体,皆以兵籍编制。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蒙古八旗产生于盟旗制度之前,与盟旗制度不同,直属清廷。游牧八旗(如察哈尔)和札萨克旗(属盟旗制度)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归理藩院管辖。远在盟旗制度产生以前,满洲统治者即将归附及俘虏来的蒙古人编为蒙古牛录,列入满洲八旗。清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内喀尔喀五部的台吉古尔布什,莽古勒率众600户投努尔哈赤。努尔哈赤令其辖满洲、蒙古牛录(相当于佐领)各一。随着后金的不断强盛,前来归附的蒙古人数日益增加,到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扩编为5个蒙古牛录。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扩编为2个蒙古旗。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将原来的蒙古牛录和新附的蒙古部众统一组编,建立蒙古八旗,其编制与满洲八旗完全一致。清军入关后,将蒙古八旗分成驻京八旗蒙古和驻防八旗蒙古。
八旗满洲:清代八旗组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俗称满洲八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根据政治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满族社会原有的牛录组织加以改组扩大,于明万历29年(1601)建黄、红、蓝、白四旗。43年(1615)最后编成以八旗为名称的长期组织,即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正白、镶白八旗,即后来的八旗满洲。八旗初创时有满洲牛录308个,清入关后,康熙时有较大发展,满洲牛录达669个。此后略有增加,嘉庆时有满洲牛录681个(一说675个),清末基本保持在这一水平上。八旗满洲地位最高。
八旗汉军:俗称汉军八旗。满语“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人编为牛录,隶八旗满洲下。太宗皇太极天聪五年(1631),初设汉军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为四旗,于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镶黄、白、红色。七年(1642),正式编为八旗汉军,编制、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同。崇德末有汉军牛录157个又半分牛录5个。清军入关后续有增加。顺治十五年(1658)为206个又半分牛录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牛录1个。雍正十二年(1734),定为270个。乾隆以后因八旗生计问题,制定汉军八旗出旗为民的政策,汉军发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减少到266个,直至清末未变。
八旗蒙古:俗称蒙古八旗。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其余单独编为蒙古牛录。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左右二营,八年(1634)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至九年,因蒙古降众增多,乃正式编为八旗蒙古,旗色与八旗满洲相同,以后续有降附的蒙古人编入。崇德末年(1636-------1643),有蒙古牛录117个又半分牛录5个,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增加76个,雍正三年(1724)定制为204个。清末,满洲八旗内仍有蒙古牛录35个又半分牛录2个。分为驻京蒙古八旗和驻防蒙古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