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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国史之狱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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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史之狱指的是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世祖拓跋焘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南北朝的国史之狱是怎样的?

  南北朝的国史之狱介绍

  崔浩谋略过人,屡建功勋,为北魏平定北方起到重要作用。但其执政后的诸多行为引起鲜卑贵族不满,终致杀身之祸。汉族大臣崔浩掌权后,企图按照汉族的世家大族的传统思想,整理、分别和规定氏族的高下。在神麚三年(431年)九月时,崔浩便“欲大整流品,明辨姓族”,表弟卢玄劝阻他说:“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有几人!宜加三思”。但崔浩不从,从而得罪了众多的鲜卑贵族。

  崔浩之弟崔恬嫁女儿给王慧龙,王氏是太原大族,世代遗传齇鼻,在江东被称为“齇王”。崔浩见王慧龙时,一看到他的齇鼻,就说:“的确是王家男儿,真是贵种!”又多次对朝中的鲜卑诸公称赞他长得俊美。司徒长孙嵩听了大不高兴,就向太武帝告状,说王慧龙是从南方归降的,崔浩叹服南人,是“有讪鄙国化之意”。太武帝大怒,把崔浩传来训斥,崔浩脱帽叩头,自责了一番才得到宽恕。 太子拓跋晃监国时,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专制朝权。一次曾推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人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太子对崔浩说:“先征之人,亦州郡之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宜先补郡县,以新征者代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崔浩固执己见,最终把他推荐的人派出去任职。当时,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知道后,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胜于上,将何以堪之”!但给崔浩带来杀身之祸的直接原因,是《国书》事件。

  在太延五年(439年)十二月时,太武帝命崔浩以司徒监秘书事,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事,续修国史。太武帝叮嘱他们,写国史一定要根据实录。崔浩他们按照这个要求,采集了魏国上代的资料,编写了一本魏国的国史。当时,皇帝要编国史的目的,本来只是留给皇室后代看的。但是《国记》修毕后,参与其事的著作令史闵湛、郗标建议把《国记》刊刻在石上,以彰直笔,同时刊刻崔浩所注的《五经》。闵湛、郗标巧言令色,平时以谄事崔浩而获得崔浩的欢心。他们的建议被崔浩采纳,太子也表示赞赏。于是,在天坛东三里处,营造了一个《国书》和《五经注》的碑林,方圆一百三十步,用工三百万才告完成。

  由于《国记》秉笔直书,尽述拓跋氏的历史,详备而无所避讳,其中直书了拓跋氏一些不愿人知的早期历史。而石碑树立在通衢大路旁,引起往来行人议论。鲜卑贵族看到后,无不愤怒,先后到太武帝前告状,指控崔浩有意暴扬国恶。太武帝命令收捕崔浩及秘书郎吏,审查罪状。崔浩被捕后,承认自己曾经接受过贿赂。其实他对自己所犯何罪,也不明白。太武帝亲自审讯他时,他惶惑不能应对。 太平真君十一年六月己亥(公元450年7月5日),太武帝诛杀崔浩。在送往城南行刑时,“卫士数十人溲(撒尿)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未有如浩者”。同时,秘书郎吏以下也都被杀,而清河崔氏同族无论远近,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都被连坐灭族。史称“国史之狱”。

  北方士族在“国史之狱”遭到了沉重打击。宋人刘攽等说:“拓跋氏乘后燕之衰,蚕食并、冀,暴师喋血三十余年,而中国略定。其始也,公卿方镇皆故部落酋大,虽参用赵魏旧族,往往以猜忌夷灭”《魏书·旧本<魏书>目录序》。他们指出鲜卑贵族与赵魏大族的矛盾,是颇有见地的,而崔浩正是这种矛盾的牺牲品,“国史之狱”只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 不久,太武帝北巡阴山,后悔诛杀崔浩。时北部尚书宣城公李孝伯病世,太武帝说:“李宣城可惜!”既而又说:“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但事已至此,无法挽回。

  后人点评

  崔浩作为军事谋略家,深为道武帝、明元帝和太武帝所器重。作为统一战争的谋主,崔浩参与了北魏王朝三代帝王重大的军事决策,多谋善断,算无遗策,屡建功勋,在北魏统一中国北方的一系列战争中起了重要作用。此外,崔浩才艺通博,除了在军事和政治上的成就外,在天文、历法、法律、饮食、宗教等方面都做出过重要贡献。 “崔浩才艺通博,究览天人,政事筹策,时莫之二,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属太宗为政之秋,值世祖经营之日,言听计从,宁廓区夏。遇既隆也,勤亦茂哉。谋虽盖世,威未震主,末途邂逅,遂不自全。岂鸟尽弓藏,民恶其上?将器盈必概,阴害贻祸?何斯人而遭斯酷,悲夫!”(《魏书·崔浩列传》)

  崔浩的才干与权力,引起了执政的北方民族拓跋氏及其他人的忌妒,相与谮毁,以修史宣杨“国恶”的罪名被灭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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