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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经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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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386年—534年)是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建立的北方政权,也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王朝。孝文帝改革之前,与改革之后。北魏在经济上的发展到底有多少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魏经济贡献,希望对你有用!

  北魏历史简介

  北魏(386年—534年)是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建立的北方政权,也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王朝。386年初,北魏开国皇帝道武帝拓跋珪趁前秦四分五裂之时在牛川自称“代王”,重建代国。当年四月,拓跋珪迁都盛乐(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398年,拓跋珪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439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493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元宏)迁都洛阳,大举改革,改皇族拓跋氏为元氏,尊儒教等,为我国文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534年,分裂为东魏与西魏。东魏武定八年(550年),高洋废孝静帝,代东魏自立,北齐建立。西魏恭帝三年(557年)禅位于宇文觉,北周建立,北魏历史宣告结束。从386年道武帝拓跋珪重建代国至534年分裂为止,共历20帝,享国148年。北魏时期,佛教兴起,佛教得到空前发展,迁都洛阳和移风易俗,促进了北魏的封建化和民族融合。

  拓跋氏自称是黄帝后裔,黄帝发源地为战国时魏国所在,又“魏”有美好之意,故以此名国号,同时含有延续曹魏,对抗东晋政权。为别于此前的曹魏政权,某些史书因此别称为“后魏”,但由于史学界不称曹魏为“前魏”,故“后魏”之称很少使用。又以其王室姓拓跋,后改姓元,故又别称拓跋魏、元魏。

  北魏经济贡献

  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税收由部落贡纳、牧民的畜牧税为以及一般农民的租调为主,其中农民的租调为最大收入。北魏规定租调税收为“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不过这是个一般办法,政府需要的时候可以增加征收物品的种类和数量。租调是按户收取的,户的大小没有限制,孝文帝改革之前,三五十家组成一户的情形很普遍。除了这种一般性税收外,政府经常因为战争而加开新税,官吏因为没有官俸,也常常以各种借口征税,给百姓带来很大的负担。

  徭役方面,兵役方面由鲜卑人担任,因而兵役较轻。而力役的情况因为缺少史料,无法得知。只知道,为政府工作的工、杂役非常多。他们被编为隶户、军户、营户、府户、绫罗户、乐户等等。

  孝文帝改革后,为了给官僚机构提供俸禄,以减少官吏欺压百姓。提高了税率,魏孝文帝定每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充百官俸禄。又在太和九年(485年)实行均田制,办法大致有四项:

  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和妇人均可授田,男丁授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如果有牛一头则授田三十亩,最多四头牛,多出的不授田。老少病残或者缺乏男丁的家庭十一岁以上和有病者均授予半夫之田。奴婢一样按照男丁和妇人的标准授田。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但七十以上授田者不必归还。

  男丁授桑田20亩。桑田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也可以可卖出多于20亩的部分,也可买桑田补足20亩。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

  多余土地可以借给农民耕种,政府严格控制农民迁徙,只允许迁往空荒地区。

  规定驻地长官在所在地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八顷,县令郡丞六顷,不许买卖。

  政府在均田制的基础上重新规定了税收制度,一夫一妻应缴纳的租调为:“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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