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北洋政府
民国北洋政府是1912年4月~1928年6月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北洋政府在17年间经历了《临时约法》时期﹑《新约法》时期﹑南北政府时期﹑临时执政时期和军政府时期几个阶段。其间曾出现过1916年的“洪宪帝制”和1917年的“张勋复辟”两次短暂的君主制。
民国北洋政府执政时期
1912年4月~1928年6月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1912年 4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至北京。临时参议院于4月29日迁至北京开院。从此时开始,直至1928年6月张作霖退回关外,北京军政府垮台,中华民国的中央政权一直掌握在清末形成的北洋军阀集团不同派系的手中,史称这个时期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其中央政权通称为北洋政府。
民国北洋政府执政概况
北洋政府在17年间经历了《 临时约法》时期﹑《新约法》时期﹑南北政 府时期﹑临时执政时期和军政府时期几个阶段。其间曾出现过1916年的“ 洪宪帝制”和1917年的“ 张勋复辟”两次短暂的君主制。
北洋政府统治期间,除两次短暂的帝制复辟外,表面上一直维持着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形式。大部分时间(除1914年5月~1916年4月的总统制﹑洪宪帝制时期和1924年11月~1928年6月的临时执政﹑军政府时期外)实行形式上的责任内阁制,但实际上国家的军政大权完全掌握在北洋军阀手中,实行军阀独裁统治。
民国北洋政府执政历史
1912年4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到北京。根据《中华民国临时 约法》的规定,政府体制由南京政府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 黎元洪任副总统, 唐绍仪任国务。国务院下辖10个行政部,统管全国事务。1914年5月1日,袁世凯颁布《中华民国约法》(史称“新约法”),规定实行总统制,取消国务院,行政各部由大总统直辖。
1915年12月,袁世凯自任洪宪皇帝,全面复辟封建君主制政体。袁世凯复辟遭到全国反对,各省相继独立并兴兵讨袁。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被迫宣布取消帝制,恢复共和,4月4日又恢复国务院。
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病亡。袁死后,《临时约法》的合法地位得到恢复,黎元洪继任总统,并以 冯国璋为副总统﹑ 段祺瑞为国务,继续实行 责任内阁制。不久,黎段之间爆发“府院之争”。1917年7月 张勋以调停为名,拥兵入京,逼黎元洪下野,并制造了12天的清帝复位。张勋复辟失败后,冯国璋继任总统,段祺瑞复国务职。段祺瑞复出后,以“再造共和”自居,无意恢复国会与《临时约法》。 孙中山愤而带领一部分议员南下广州,另组政府,形成南北政府对立的局面。袁世凯死后, 北洋军阀集团内部分裂为直﹑皖﹑奉三大派别。
1920年7月,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在直皖战争中失败。以 曹锟﹑ 吴佩孚为首的直系军阀控制了北京政府。1923年10月10日,曹锟以巨金贿赂国会议员,当选为总统。1924年10月,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 冯玉祥发动“ 北京政变”,贿选政府被推翻。在此期间,孙中山在广州先后组织了军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大元帅府,先后实行元首独裁制﹑总裁合议制﹑总统制等政权组织形式,直至1925年7月1日。
1924年10月,冯玉祥和张作霖联合推翻了曹锟政府,并于同年11月24日推出段祺瑞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府。1926年4月9日,冯玉祥部将 鹿钟麟发动兵变,4月20日段祺瑞通电下野。临时执政府垮台后, 张作霖于1927年6月18日在北京组织军政府,自立为大元帅,以抵御国民革命军的北伐。1928年6月张作霖兵败退回关外,北京政府被 蒋介石政权接收,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