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武举是什么
长安二年(702年),武则天开创武举制度。 [64-66] 之后历朝历代武举制度时兴时废。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废止武举制度。 [67]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
明朝成化十四年(1478年)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1493年)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人不多。 [68]
清代武举制度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并无多少变化,但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举次之,但科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很大比例。加上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 [68] 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恩额”,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考试分一、二、三场进行。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专为考察伏射能力。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技勇”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闯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礩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长方型,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但并不深。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二百斤。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礩.应试者石号自选,要求将石礩提至胸腹之间,再借助腹力将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凡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三号成绩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 [68]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到嘉庆年间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当时社会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们看成纤纤武夫,武举的社会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 [69]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宋徽宗授武状元),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