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名臣于谦的历史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明朝名臣于谦的历史,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明朝名臣于谦的简介: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明朝名臣、民族英雄,祖籍考城(今河南省民权县),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辛丑科进士,宣德初授御史,曾随宣宗镇压汉王朱高煦之叛。平叛后,身为御史的于谦因数落朱高煦有功,被宣宗升任巡按江西,颂声满道。宣德五年(1430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正统十一年(1446年),进京觐见因不向王振献媚送礼,引起王振不满遭其暗地指使其党羽李锡给他加上对明英宗不满的罪名下狱论死。后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复任。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瓦剌俘获,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进兵部尚书。代宗立,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破瓦剌之军。加少保,总督军务。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额森)以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英宗既归,仍以和议难恃,择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以安。其时朝野多事,乃独运征调,悉合机宜,号令明审,片纸行万里外无不惕息。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自奉俭约,所居仅蔽风雨,但性固刚直,颇遭众忌。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石亨等诬其谋立襄王之子,被杀。成化初,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谥肃愍。万历中,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明朝名臣于谦的历史:
说起来,笔者对明朝名臣于谦的认识,是从他的著名词作《石灰吟》开始的。记得看过课文版《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时就被其豪气和正义所吸引所感动。
显然,这首词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作者很正直,很刚烈,很硬气。故带着强烈的探究心理,笔者对他的一生做了些探研,结果发现他正是这般的为人。
据百度介绍,于谦(1398.5.13-1457.2.16),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四年召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变,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师,身自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太上皇得归。天顺元年谦以“谋逆”罪被冤杀。弘治谥肃愍,万历改谥忠肃。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于谦是怎样实践自己的“要留清白在人间”诺言的呢?若提及其人其言其事很多,我们只能举几个典型例子加以说明。
正气凛然。宣德元年(1426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宣宗朱瞻基亲征。待高煦出降,宣宗让于谦数说其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伏地战栗),自称罪该万死。试想,没有一身正气凛然,没有一副铁齿铜牙,焉能有此效果?
两袖清风。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独断专行,结党营私,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俨然形成每逢朝会,凡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的“怪事”。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为何不意思意思?也利讨得些许好处。于谦潇洒地甩甩自己的空袖子(古人往往将物品收在袖中),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手(绢)帕蘑(麻)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从此,此事成为官场热门话题,渐渐演变为“两袖清风”成语的来历。
以国为重。“土木之变”后,许多大臣担忧国家没有君主,太子年幼,敌寇将至,请皇太后立郕王为皇帝。郕王一再害怕地推辞。于谦毅然把国家的安危视为自己的责任,大声说:“我们完全是为国家考虑,不是为个人打算。”郕王于是受命。后来,于谦还建议:“敌寇得意,留住了皇上。必然轻视中国,长驱南下。请命令各边境的守臣竭力防守遏制。……派遣都督孙镗、卫颖、张辄、张仪、雷通分兵据守九门重要的地方,军队驻扎在外城的外面……”,严防敌人来袭,结果正由于准备充分,防御得当,也先无奈,不得不讲和。于谦乘机,派人把上皇接了回来,功不可没。
奸人所害。于谦的性格很刚强,遇到有不痛快的事,总是拍着胸脯感叹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他看不起那些懦怯无能的大臣、勋臣、皇亲国戚,因此憎恨他的人更多,尤以石亨和曹吉祥、徐有贞等一干人为最。景泰八年正月壬午,石亨、曹吉祥、徐有贞迎接上皇恢复了帝位,宣谕朝臣以后,立即以“谋逆”之罪名,把于谦和大学士王文逮捕入狱。就在皇帝对是否杀于谦还有犹豫之际,徐有贞进言:“不杀于谦,复辟这件事就成了出师无名。”皇帝允诺,命人在正月二十三日将于谦押往崇文门外斩杀,还抄了家(却发现“家无余财”)。
于谦死后不久,徐有贞被石亨中伤,充军到金齿口。又过数年,石亨亦被捕入狱,死于狱中;曹吉祥谋反,被灭族,于谦冤屈始得以真相大白。明朝弘治二年(1489),于谦冤案被平反,孝宗皇帝还表彰其为国效忠的功绩,赐谥“肃愍”,并在墓旁建祠纪念,取名 “旌功祠”,等等不一而足。
以上史料,清楚地看出于谦,确实用自己的言行和热血,很好地实践了“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誓言。他以国家大局为重的观念、坚持原则不妥协的风骨、为官“两袖清风”的精神,都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