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首辅叶向高
叶向高(1559年-1627年)字进卿,号台山,晚年自号福庐山人。福建福清人,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明万历、天启年间,叶向高两度出任内阁首辅大臣。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明朝首辅叶向高。
叶向高简介
叶向高(1559-1627年),字进卿,号台山,福建省福清县人。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进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调任皇长子侍班。因直言国事,得罪内阁首辅沈一贯,转任南京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等职。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沈一贯罢职后,向高升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1612任首辅,加上后来泰昌、天启间3年,人称“独相十三载”。
时朝政废弛,矿监、税吏横征暴敛。向高屡次奏请神宗整顿吏治,铲除积弊。神宗终于撤回辽东税监高淮和福建税监高寀。向高入阁后,神宗万事不理。士大夫门户林立,党争越演越烈。向高认为“今日门户各党,各有君子,各有小人”,在用人上,应“去其小人,用其君子”。向高在补缺官、增阁臣、罢矿税、整顿边事和用人等方面均有很好的建议和措施。但神宗昏愦,宦官专权,向高感到难有作为,多次请求离职。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获准辞归。
直到泰昌元年(1620年)才应召还朝,天启元年(1621年)十月。任内阁首辅兼吏部尚书。向高奏请发帑金二百万,加强兵需;起用一批正直能干的官员,刷新朝纲。时魏忠贤与熹宗的乳母客氏狼狈为奸,百般媚上,篡握大权,陷害忠良。叶向高曾多次上疏痛斥“阉党”,极力救援诸多贤臣,因而结怨于“阉党”,被诬为“东林党魁”。
天启四年(1624年)八月,叶向高感到局势不可挽回,在连上二十余疏请辞后,终获准辞官返乡,3年后病逝。崇祯初,朝廷罢黜“阉党”,诛客氏,魏忠贤畏罪自杀。追赠向高为太师,谥“文忠”,赐葬闽县(今闽侯)东台戊辰山,建御祭碑亭。
叶向高工诗书,精棋艺。著作甚多,有《纶扉奏草》30卷,《续纶扉奏草》14卷,《光宗实录》8卷,《蘧编》20卷,《前纶扉奏草》10卷,《后纶扉奏草》10卷,《苍霞草》20卷,《苍霞余草》14卷,《苍霞诗草》8卷,《说类》60卷,《参补古今大方诗经大全》14卷,《玉塘纲鉴》72卷,《福清县志》4卷,《宫词》4卷,《福庐灵岩志》3卷等。工书法,于草书尤有专精,《福建通志》有传。
延伸阅读
叶向高在明末万历、天启年间出任内阁首辅。他一心想挽救危机四伏,国政日非的明室江山;向皇帝提出了一系列施行新政;用人理财,巩固政权的改革措施。但由于神宗昏庸不振,熹宗年幼无知,宦官魏忠贤专横跋扈,以致叶向高的政治改革无法推行,最终导致国家的覆灭。留下可悲的历史教训。
明代政治的败象,从中叶英宗到武宗时期,就开始萌芽。当时的皇帝和宦官,在京城内外广置田园,强占民地。皇帝不问政事,宦官乘机窃权,挟制内阁;国家大权就落到宦官手中。武宗正德年间,宦官刘瑾擅权使势,强夺民产,威福凌于皇帝之上,朝野为之侧目。地方上的官僚地主豪绅,也巧取豪夺,兼并土地。其中南方的江、浙、闽、赣等省最为严重。
明代中叶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赋税和徭役也不断加重。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赋税徭役日益加重的过程中,贫苦农民无法生存,纷纷结队流亡。早在宣德年间,许多地区就开始出现了“流民潮”。正统年间,从山西流亡到南阳的流民不下十余万户。①而天顺、成化年间,全国流民的数量几至二百万户。有的地区人口“逃亡过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由于农民外流,使大量的土地无人耕种。而外逃的流民,也构成了明代社会不安定的一大因素。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明朝廷借口辽东战事紧急,大量向人民加派“辽饷”,后又有各种名目的附加税。而且无论水旱天灾,土地肥瘠,一概按亩征银,再加丁口税,滥派差役,就使得更多的贫苦农民,连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也不得不抛弃,加入了“流民潮”的行列。
随着明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商品经济初步发展,万历年间,明廷派遣了大批宦官到地方和各级充当矿监、税监;“中官榷税、开矿,大为民害。”②引发了全国城市居民反矿监、税监的斗争。参加这些斗争的基本群众都是城市手工业工人、小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其中也有很多就是从农村流入城市的流民。这些社会动乱所形成的明末政治气候,正就是叶向高辅政时所面临的历史背景。